深圳市盐田港区:
区港联动创和谐 协商协调促共享
来源:中国企业报
盐田区位于深圳市东部,与香港海陆相连。盐田港区建于1993年,是全国第一家中外合资建设和运营的国际化码头,区内现有22家企业,包括运营主体盐田国际和21家为其提供服务的企业,员工总计6515人。盐田港区具有港资控股运营、全封闭操作管理、“入厂包工式”承包经营模式等特殊性,劳动关系极为复杂敏感。多年来,盐田港区坚持区港联动、协同共治,有效破解了这个治理难题,港区劳动关系矛盾纠纷连续多年呈现明显下降趋势,近五年未发生重大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具体来说,主要做法有以下四点:
一、常态化沟通,区港联动促共创。港城协调发展是港口城市面临的共同难题,港区在多年实践基础上,坚持把区港协调发展作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基础,建立了常态化的区港联动机制,每月召开区政府、盐田港集团、盐田国际三方重大事项碰头会,有效推动了共赢发展。在这项机制的推动下,盐田港区在2011年就启动港区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并先后建立起港口产业链劳动关系自主协调新模式、政府—工会—企业共同参与的协商协调机制等一系列治理机制,稳步开创了港区劳动关系治理的新局面。
二、标准化建设,党建引领促共建。盐田港区正确把握港区外资运营的特殊性,坚持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作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关键,持续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强化党建带群建,推动成立了港区工会联合会等群团组织,搭建起司机大讲堂等特色平台,盐田国际党组织由成立时仅有15名党员发展到如今拥有262名党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大部分都是党员,形成了党员带头作示范、创佳绩的生动局面,得到了港区外资股东充分认可。
三、多元化指导,服务推动促共治。盐田港区坚持把满足企业和职工的需求作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抓手,在全国率先探索制定和谐劳动关系评价指标体系,编制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指南,推动形成统一规范的港区劳动用工管理模式和承包商劳动标准,率先试点推行小额简易仲裁庭等劳动仲裁新模式,推动港区企业设立全国首家和谐劳动关系促进协会,成立全国首家劳动关系公共服务中心,并依托这些平台,持续开展订单式劳动关系精细化业务培训、劳动争议移动仲裁庭等服务,助力港区企业保持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为港区持续平稳快速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四、动态化提升,协商协调促共享。盐田港区坚持把让职工共享发展成果作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根本,早在2008年,就推动盐田国际建立集体协商机制,每年由职工代表大会不记名投票产生集体谈判议题。2013年,进一步推动盐田国际集体协商成果惠及承包商员工,每年参照盐田国际工资调整方案,确定承包商员工工资调整方案,并通过适度提高承包费予以保障,形成了独具特色的港区工资正常增长机制。近五年,港区员工工资年均增长6.7%,再未发生因要求提高待遇引发劳资纠纷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