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速递】
来源:中国企业报
云南调整27项行政许可事项 优化营商环境
取消文物商店销售文物的售前审批,取消开办煤矿企业审批,户口迁移审批调整为行政确认……近日,云南省政府网站发布《关于调整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下称《决定》),调整27项行政许可事项,旨在推进简政放权,优化营商环境。
《决定》明确,对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审批部门一律不得再实施或进行变相审批;对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下放部门要与承接部门做好交接工作,确保下放事项落实到位;对调整为行政确认和备案的事项,实施部门不得再以行政许可方式实施,要加强业务信息化建设,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简化办理手续,方便群众、企业网上办理;对调整行使层级和审批权限的事项,各级行业主管部门要做好衔接工作,优化办事流程,减少中间环节,提高办事效率,优化审批服务。
《决定》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按照“法定职责必须为”的要求,依据职责切实加强行政许可事项调整后的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要按照行政审批标准化要求,及时对调整事项的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进行动态调整和重新公布,积极推行“直接受理”、“马上办”、“最多跑一次”。省直各部门要加强对州、市、县、区的指导和培训,确保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
甘肃优化营商环境压缩
企业投资项目落地时间
近日,甘肃省政府办公厅下发《甘肃省推行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实施方案(试行)》。该方案明确提出,将通过政府定标准、企业作承诺、过程强监管、失信有惩戒,大幅压缩企业投资项目落地时间,有效激发企业投资活力。
根据该方案,甘肃省将以优化营商环境为目标,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为抓手,实行“告知承诺+事中事后监管”管理模式,通过政府定标准、企业作承诺、过程强监管、失信有惩戒,大幅压缩企业投资项目落地时间,有效激发企业投资活力。
有关省级行业主管部门以法律法规设定的标准作为准入承诺标准,分行业分领域研究提出企业投资项目实施所涉及的审批事项承诺内容和标准,并向社会公布。
该方案提出,全省要实行失信惩戒。凡是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一律不得投产。能整改的限期整改;无法整改的,对未按承诺规定或审批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的企业,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进行处罚,并追究相关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测绘、检测单位和其他参建社会中介机构的责任。同时,将对相关主体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归集到信用中国(甘肃)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失信企业按有关规定实施联合惩戒,强化信用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