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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2版            营商环境·访谈
 

2018年12月4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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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庄区委巡察办优化营商环境出实招

来源:中国企业报  

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委巡察办以深化服务撬动巡察监督改革,不断提升和优化营商环境,为经济发展添活力。

罗庄区委巡察办转作风出实招,在实践中积极创新巡察方式方法,为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探索新路径。在有效利用来电、来信、来访、问卷调查等传统手段的同时,切实用好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根据群众反映强烈、矛盾焦点突出和久拖不决的领域和突出问题,认真汇总梳理,对症下药,并通过大数据系统收集比对有关单位情况,对共性和普遍性问题开展专项治理,重点解决影响当地经济发展和营商环境的主要症结,不但增强了巡察的针对性,巡察监督的力度、强度和效果也明显提升。

他们在巡察工作中探索出的巡察整改“三双”制度,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群众赞扬这种做法“接地气”。一是“双反馈”,巡察组及时向被巡察部门党组织和主要负责人反馈巡察情况,并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意见和要求。巡察组针对被巡察单位存在的问题,指出并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意见和要求,把责任压实压牢,防止推诿扯皮,夯实整改责任;二是“双报告”,被巡察部门单位党委或社区所在的街镇党(工)委对问题整改负总责,党政一把手负有整改工作的监督职责,严格履行监督责任。自反馈之日起2个月内,对整改落实情况和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情况要向区纪委派驻组和区委巡察办写出书面报告;三是“双公开”制度,被巡察部门党组将巡察反馈意见和整改落实情况结果向党内通报和社会公开,接受党内和群众的监督,促使被巡察部门党组织对巡察组反馈和群众反映的问题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确保全面整改落实到位。

(沂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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