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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4版            中国招商
 

2018年11月27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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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市招商新政 助项目落地开花

来源:中国企业报  

为了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吸引和鼓励更多投资者投资兴业,近期吉林省四平市制定出台了《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和《招商引资中介人奖励实施办法》,对推动、建设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企业和个人给予资金奖励。

设立产业项目扶持资金

对以出让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的项目给予资金奖励;对招商引资项目完成固定资产投资的项目,从实现经营收入之日起,前3年每年按企业对地方经济贡献的80%给予奖励,后3年每年按企业对地方经济贡献的50%给予奖励,企业在四平新设立总部的,按每年形成的域外税收四平留成部分的50%扶持5年;招商引资项目投产达效后,当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000万元以上,并经统计部门认定为规模以上或限额以上的项目,享受规模经营奖,一次性给予企业10万元奖励。扶持资金的设立,有效推动了固定资产投资进度,缩短了投产达效过程,鼓励了税源型项目,扩大了区域经济规模。

出台高端人才激励政策

对经认定批准扶持的创业项目,根据项目质量、投资规模、赢利预期和赢利能力,给予100—500万元创业启动资金无偿支持;对招商引资企业年薪20万元以上的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和高级技术人才,按其贡献大小进行奖励,奖励金额按其个人交纳所得税市、县(市)区和开发区地方留成部分的30—40%给予奖励,奖励最高额度20万元。

推出中介奖励政策

中介人或中介机构直接引荐域外投资者前来四平市投资,经投资者确认,通过与四平市项目承接单位建立联系,并最终促成双方签订投资合同。投资项目符合规定的招商引资项目条件,待项目建成投产后,依照《四平市招商引资中介人奖励实施办法》予以奖励。对引进的属500强企业的项目,除按上述给予奖励外,分别再一次性给予5—30万元的奖励。对国家规定不得享受物质奖励的公职人员中介人,可根据贡献大小给予行政奖励,并作为评先选优及提拔重用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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