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善营商环境仍需在六个方面持续优化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谢诗晓
营商环境是经济软实力的重要体现,是提高经济竞争力的重要内容。近年来,随着国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不断深入,“放管服”改革力度持续加大,各级各部门积极简政放权,放宽市场准入条件,提高服务效能,营商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市场主体提质增量效果明显。但笔者调查发现,当前改善营商环境工作仍需在六个方面持续深化。
一是审批制度改革有待深化。“放管服”改革实施以来,市场主体准入门槛大幅降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力进一步激发,经济结构供给侧改革成效明显,但放权不同步、审批环节多、办照容易办证难等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影响了市场主体项目投资进度和创业者创业进程。
二是行政服务效率有待提高。有的地方联审联办项目覆盖面不够广,仍然实行串联式审批,部门间协作不畅,中介机构环节耗时较长,影响了项目审批进度;有的项目涉及部门较多、审批手续繁杂,存在提报材料多、办理时限长、互开证明等问题;有的事项审批授权不到位,互联网+政务服务融合度不高;有的行政服务中心进驻单位窗口只受理、不审批,成为办理事项的“收发中心”和“传达室”,导致企业在政务服务大厅与相关职能部门之间来回跑。
三是中介机构管理不规范。有些中介服务机构数量较少,未与行政部门完全脱钩,收费标准随意性较大,服务较差。此外,目前中介机构由各个行业主管部门多头管理,致使中介机构各自为政,缺乏统一规范。
四是企业融资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目前,企业融资渠道比较单一,主要来源于商业银行贷款,但一些商业银行出于风控考虑,只提供抵押贷款,尤其对中小企业授信额度不高。此外,融资性担保公司起步较晚,发展不充分,且金融机构对融资性担保公司资质要求较高,难以满足中小企业融资担保需求,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仍然普遍存在。
五是招商引资政策连续性不强。由于项目投资有一定周期,有些项目在原有优惠政策范围内签订合同,原有优惠政策终止后相关手续尚未完全办理完毕,需要重新议定土地价格、项目收费、政策扶持等,影响了项目进度。有些项目受政策调整影响,需重新调整产品结构和投资额度才可具备核准条件,影响项目的推进效率。
六是某些生产要素保障能力不足。如有些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远离大中城市,提供的工资和福利待遇相对较低,对人才的吸引力不强,企业发展缺乏人才支撑;有些企业品牌意识不高,研发投入不足,创新不够,市场竞争力不强。
为此,为了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要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深化事业单位市场化改革,对隶属政府部门的中介、研究、咨询等服务机构进行分类改革,减少行政审批事项,简化行政许可审批环节,减轻企业税费成本压力;要创新服务手段,提高行政服务效率。对重大项目实行集中审批、并联审批、特快审批和限时办结制、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以及重点企业定期走访回访制度,提高服务效率和水平;要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加大金融市场对企业支持力度,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培育为企业服务的金融主体。做大做强市、县级担保机构,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银行信贷政策、生产经营正常、临时性资金周转困难的企业提供担保服务或过桥资金,切实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要出台长期稳定的招商引资政策。对于重大投资项目,建立高层推进机制,充分调动全社会各方面的招商积极性;要加强企业生产要素保障能力。以科技项目带动核心技术和关键共性技术的突破,深入开展产学研一体化工作,加大企业与大专院校、科研单位合作,增强企业科技创新能力。积极搭建人才引进平台,帮助引进企业所需人才。
(作者单位: 中共山东省临沂市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