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中国企业报

第10版:中国招商 上一版3  4下一版
第10版            中国招商
 

2018年8月28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放大 缩小 默认        

【招商方法论】

招商策划的关键要素及程序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为一名合格的招商人员,既需要扎实的经济、法律、外语等专业知识,也需要广泛的公关、洽谈等技能。更重要的是,招商人员能把自己的知识和智慧运用到招商活动中,融汇于招商过程中。

一、招商策划的概念

招商策划是运用招商人员的知识和智慧,筹划一系列活动去吸引外来资金项目落户的活动。招商策划有多种多样的形式,如到国(境)外举办项目招商会,在本国或本地区举办投资环境介绍会;与国(境)外大商社、大银行、大跨国公司建立较为稳定的沟通渠道;建立驻外招商机构,聘请招商顾问等。招商人员要根据自己的目标和能力,依据客观环境和可能,来策划其中的一种或几种形式,并力图取得最好的效益。

二、招商策划的关键要素

招商策划的关键要素:准确的目标定位、有战略高度、知己知彼,把握优势及能够突破成规。

1.要有准确的目标定位。

招商策划要有明确的目标和要求,才能保证招商策划收到预期的效果。目标确定后,整个洽谈会的一切工作都要围绕着实现这几个目标来进行。

2.要有战略高度,综观全局,立足长远。

任何一次招商筹划活动,不能把眼光局限于一时一地或孤立的一家企业、一个项目。策划要有战略高度,要通览招商形势,综观招商大局。在招商策划过程中,要了解国家、省、市和本地区的中长期及近期发展的规划,摸清世界范围内的跨国公司、大商社以及中小企业的投资动向和要求,在此基础上来确定自己的招商战略,系统地制定出自己的中长期和近期招商计划,保持招商策略的长期性和一致性,避免招商过程中的短期行为和急功近利的现象。

3.要知己知彼,把握优势。

商场如战场,古人总结的“知己知彼,百战不殆”这一战争法则同样适用于当今的招商过程。“我方”要成功地将“对方”吸引过来,必须具备两个最根本要素:第一,“我方”必须拥有自己的优势,这种优势对“对方”要有吸引力;第二,“我方”要了解“对方”的需求,并告诉“对方”我们能满足其需求。在招商的策划过程中,我们要对这两个根本要素加以细化。

4.要突破成规,另辟蹊径。

要在激烈的招商竞争中取得突破,就要有新的招数,把握机遇,达到出奇制胜的效果。在招商策划时要突破成规,另辟蹊径。要注意求新求实,体现自己的特色,不要人云亦云,亦步亦趋。招商策划的突破口可以选择招商形式、招商政策、招商手段、招商内容和双方的合作方式等各个方面。

5.要把握时机,适度超前。

一个完整的招商过程往往包括以下几个阶段:招商策划、信息的收集、双方接触、洽谈、签约、项目筹建、建成投产。从这个过程中我们可以看出,招商策划处在第一阶段,是整个招商过程的开头,所以,招商策划往往要提前进行,适度超前。但是,策划工作做得太早,由于时间越长,可变因素越多,到招商会开始时,有些情况会发生变化,原来做好了的策划工作又得重新筹划。因此,招商策划要把握时机,适度超前进行。

三、招商策划的程序

招商策划的流程包括:目标确立、围绕目标搜集各种资料、制定各类方案、比较选择各类方案。

1.确立目标。

策划程序的第一步是确立目标。只有目标确立了,策划工作才能做到有的放矢。确定目标包括三个方面:第一,要达到的目标是什么;第二,围绕目标进行随后的一切工作;第三,目标是否得到了实现。

2.广泛搜集各方面资料。

招商策划程序的第二步是广泛地、大量地收集信息,获取情报。收集信息时要把握如下几个要点:第一,既要注重信息的针对性,但也不要放过信息的广泛性;第二,要注意改进收集资料、获取信息的手段;第三,要对信息及时加以处理,并提高加工处理信息的能力。

3.制定各类招商方案。

制定方案是招商策划的一个重要程序,因为方案的优劣直接影响招商策划后几个程序的进行,直接关系到招商效果的大小。招商方案的制定要考虑两个因素:一是方案的可行性;二是方案的可选择性。制定招商方案要切合实际,制定的目标要能够实现,或者说经过努力能够实现。所谓方案的可选择性,就是指要同时制定各类方案,以利于决策人物能比较选择其中最优的方案。如果我们同时制定几类招商方案,当一个方案不可行时可以实施另一个方案,这样就能化被动为主动。

4.比较选择各类方案。

各类招商方案提出来了,比较选择其中最合适、最理想的方案也就成为招商策划中一个带有决策意义的重要环节。那么,如何比较选择各类招商方案呢?第一,要考虑招商方案是否与我们招商工作的长远战略目标相一致;第二,要选择成功率较高的一种方案。

关于我们 | 报纸征订 | 投稿方式 | 版权声明 | 广告服务| 集团简介| 加入我们

版权声明:《中国企业报》刊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企业报社。未经报社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将《中国企业报》刊发的内容用于商业用途。如进行转载、摘编,必须在报社书面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作品来源"中国企业报"以及相关作者信息。
本站地址:北京海淀区紫竹院南路17号 邮编:100048 电话:010-68701050 传真:010-68701050
京ICP备11013643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082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