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局长必读】
近两年招商引资政策盘点
来源:中国企业报
近两年,国家及各大部委针对招商引资工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做出了全盘部署。
为了进一步激发地方招商引资活力,2017年1月,中央政府正式发布“国发5号文”,允许地方政府出台自己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进一步提升了各地招商引资的积极性、主动性和灵活性。2017年3月,国家发改委发布《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确立了企业的投资主体地位,给企业更多自主权。
在模式创新上,2017年6月,国家发改委等八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支持“飞地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允许两地产业园区共建,共同拓展市场和发展空间,对各地招商引资影响很大。2017年7月,国家发改委又发布了《关于发挥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引导作用推进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相关工作的通知》,加大对市场化债转股工作的支持力度,全面促进资本招商发展。资本招商作为一种新型的招商模式,得以在全国范围内大力推广。
此外,对于一些好的招商引资经验,国家也在大力向全国推广。2017年4月,国家发改委发布了《2017年国家级新区体制机制创新工作要点》,提出了上海浦东、天津滨海等18个国家级新区的重点任务,制造带动示范效应。
为了引导和规范园区发展,实现科学招商,2017年2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这是我国第一个针对各类开发区的总体指导文件,明确了开发区的功能定位,对于全国各地的开发区招商意义重大。
2017年10月,十九大后首个中央招商引资重要文件出台,国家发改委等中央5部委联合印发《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暂行)》,从审查机制和程序、审查标准、例外规定、社会监督、责任追究等方面,对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进行了解释和细化,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制定圈定了红线。
针对利用外商投资,推动社会经济快速发展,2018年6月10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积极有效利用外资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大幅度放宽市场准入,提升投资自由化水平。
2018年6月2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发布了《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年版)》,以更大力度推进对外开放,并放宽农业和能源资源领域开放。这对地方招商时吸引外资有着重大利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