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色小镇资金政策集锦(部分)
来源:中国企业报
政策性资金的支持对于特色小镇的建设具有很重要的引导作用,以下为全国各地方有关特色小镇的资金支持政策。
浙江
新增财政收入上交省财政部分,前3年全额返还、后2年返还一半给当地财政。
河北
省级财政用以扶持产业发展、科技创新、生态环保、公共服务平台等专项资金,优先对接支持特色小镇建设。
内蒙古
各级财政统筹整合各类已设立的相关专项资金,重点支持特色小镇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在镇规划区内建设项目缴交的基础设施配套费,要全额返还小城镇,用于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
辽宁
研究制定相关配套优惠政策,整合各类涉农资金,支持特色乡镇建设。列入省级新型城镇化试点,并可推荐申报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镇。
山东
从2016年起,省级统筹城镇化建设等资金,积极支持特色小镇创建,用于其规划设计、设施配套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
安徽
整合对特色小镇的各类补助资金。省发展改革委支持符合条件的建设项目申请专项建设基金;省财政对工作开展较好的特色小镇给予奖补;市、县财政要进一步加大特色小镇建设投入。
福建
新增的县级财政收入,县级财政可以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特色小镇建设。发债企业1%的贴息,省地各承担一半。50万元规划设计补助,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各承担25万元。
甘肃
省级财政采取整合部门资金的办法对特色小镇建设给予支持。同时采取“以奖代补”。特色小镇建设用地的租赁收入以及小城镇基础设施配套费。
海南
特色风情小镇建设项目和资金上优先,村镇规划区内建设项目缴交的基础设施配套费全额返还小城。设立产业小镇产业发展引导基金,重点用于产业小镇的产业培育。
重庆
加大市级小城镇建设专项资金投入,调整优化市级中心镇专项建设资金,重点支持特色小镇示范点建设。特色小镇示范点建设项目打捆纳入市级重点项目。
陕西
重点示范镇每年省财政支持1000万元,文化旅游名镇每年支持500万元。
四川
省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支持试点镇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公共服务功能,提升试点镇的承载能力和吸纳能力。市(州)、县(市、区)财政也要安排专项资金,加大投入。
贵州
各市(州)、试点县要加大本级财政对小城镇建设发展的支持力度,在年度财政预算时要安排小城镇建设发展专项资金,集中用于支持试点县小城镇建设发展。
广西
自治区本级资金补助标准为每个示范镇1000万元,示范镇总投资一般不低于2000万元。
西藏
财政安排10亿元特色小城镇示范点建设工作启动资金。充分发挥援藏资金在小城镇建设中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