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推行终身技能培训制度 鼓励企业开展职业培训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宗和
近日,国务院印发了《国务院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意见》,对国务院此前确定推行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措施做了具体规定,其中具体措施包括,构建终身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如何深化改革、保障措施等方面。此外,《意见》还明确了制度推行的具体方式,大部分将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牵头,联合教育部等部门按职责分别负责。
发挥企业主体作用
《意见》提出,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目标是,建立并推行覆盖城乡全体劳动者、贯穿劳动者学习工作终身、适应就业创业和人才成长需要以及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大规模开展高质量的职业技能培训,力争2020年后基本满足劳动者培训需要。
《意见》明确要求树立创新体制机制,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意见》提出将企业职工培训作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重点,明确企业培训主体地位,完善激励政策,支持企业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鼓励规模以上企业建立职业培训机构开展职工培训,并积极面向中小企业和社会承担培训任务,降低企业兴办职业培训机构成本,提高企业积极性。
多种渠道筹集培训资金
《意见》提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加大投入力度,落实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政策,同时完善经费补贴拨付流程,简化程序,提高效率,规范财政资金管理,依法加强对培训补贴资金的监督。
此外,《意见》提到需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投入机制,通过就业补助资金、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社会捐助赞助、劳动者个人缴费等多种渠道筹集培训资金。对于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职业教育的捐赠,依照税法相关规定在税前扣除。
推进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除了培养体系和政策改革,《意见》还提到了对于职业技能培训基础建设的意见: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服务能力建设。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教学资源建设。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基础平台建设。
《意见》提到,推进职业技能培训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为劳动者提供市场供求信息咨询服务,引导培训机构按市场和产业发展需求设立培训项目。同时建立国家基本职业培训包制度,促进职业技能培训规范化发展。支持弹性学习,建立学习成果积累和转换制度,促进职业技能培训与学历教育沟通衔接。实行专兼职教师制度,完善教师在职培训和企业实践制度。
在基础设施方面,《意见》提到,需推进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加强公共实训基地、职业农民培育基地和创业孵化基地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