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中国企业报

第13版:财经·治理 上一版3  4下一版
第13版            财经·治理
 

2018年4月3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放大 缩小 默认        

小米如何破局专利壁垒?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本报记者 汪晓东

“他的数字没办法来确认,他不是上市公司,他怎么说也看不到。”今年3月7日,全国人大代表董明珠对媒体回应与雷军赌约一事。

2013年小米董事长雷军在央视向格力电器董事长董明珠发起挑战,表示5年内如果小米营业额无法超过格力,则输给董明珠1块钱。董明珠则霸气回应,“一块钱不要再提,要赌就赌10个亿。”格力的强大自信源于企业创新研发能力的极速提升,而这背后是其多年布局知识产权保护的决心。

尽管雷军在多个场合轻松谈论未来,但伴随产业升级和国际化的推进,小米面对的问题不只是“5年内营业额如何超过格力”,来自专利纠纷和知识产权保护的压力则显得日益严重。一边是投入大量资金购买专利,另一边是陷入专利诉讼之中,对于小米来说,如何加快布局知识产权保护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至关重要。

专利纠纷:

小米的“成人礼”

眼下,越来越多中国企业开始加大知识产权投入,但不断有企业仍然因为知识产权被诉至法律,相比较销售收入来说,违法成本是否来得更为实惠?

2015年,小米遭遇“独角兽”成长烦恼。2015年,小米手机营收为780亿元,较2014年的743亿元,仅同比增幅5%。

实际上,小米也意识到了危机,有消息称,小米将大量资金用于购买专利。有媒体报道,2016年,小米得到微软1500项专利,而这之前小米曾经从大唐电信、Intel收购了大量专利。

而华为、中兴先后对小米提出专利质疑,董明珠甚至在公开场合,指责小米侵犯别人专利是“小偷”行为。在印度,小米同样面临专利问题,2014年年底,小米手机因为侵犯了爱立信的专利被法院禁止销售。

一边是投入大量资金购买专利,另一边是不断陷入专利诉讼,这种现象不得不让人感到纳闷。也许可以从华为早年经历的专利案例窥得一斑。据媒体报道,“早年因专利问题华为也曾被思科、摩托罗拉等不断告上法庭,即便是现在华为一年还要交几亿美元的专利许可费,但这换来了几百亿美元的年销售收入。这对华为来说是划算的。”

而对于小米专利权的争议,雷军说,“专利战几乎就是手机行业的拳王争霸战的一部分。看一下苹果被诉讼多少回,三星被诉讼多少回,苹果和三星互打多少回,专利是智能手机行业游戏规则。”他认为,专利上的纠纷就是小米的“成人礼”,公司成长到一定阶段,所有国际巨头都会通过这种方式,接受这种竞争手段。

确保领先:

深耕知识产权

虽然小米已经投入大量资金购买专利,但对于一家成立不足八年的企业来说,专利累积的数量还远远不够。2016年,小米的业绩急转直下。这一年,在发明专利授权量前十排名上,小米却无缘榜单。

虽然2017年10月已经提前实现了营收过千亿的销售目标,但2017年发明专利授权量前十榜单,小米仍然缺席其中。

这些迹象是否表明,小米自身科研能力以及产权布局并不能全力支撑其涉及手机之外的多个投资领域?

近两年,小米也加快了专利申请的步伐。在去年小米5X/MIUI 9发布会上,雷军提到,当时小米取得的专利数量已达4806件,而今年小米拥有6324项专利,其中53%在中国以外地区。也就是从2017年7月至今,小米新增1518件新专利。

就在雷军为专利而“奔波”的时候,“董大姐”似乎气定神闲。

在2017年末,董明珠在中国企业领袖年会上透露,“格力今年营业额增长了400亿”,格力电器2017年的营业额超过1400亿元。

这一切与格力深耕知识产权保护领域有着极大关联。2016年1月19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了2017年中国发明专利排行榜,格力电器凭借3299件发明专利申请受理量和871件发明专利授权量,位居全国榜单第七位。

而早在2015年,格力电器在发明专利领域也斩获颇丰。其发明专利申请总量位居全国第九,2016年再次冲击榜单,排名上升了两个位次。

格力亮眼数据背后不仅是企业创新研发能力的极速提升,更是其对知识产权保护所取得的成果。

“要让更多中国企业看到自身创新能力的重要性。对知识产权的重视程度,关乎该领域的领先地位,也将使企业核心竞争力得到提升。”经济学者郭志勇说。

如何破局:

完善法律落到实处

除了小米公司之外,中国还有大量的科技企业存在专利储备不足、或是专利意识不强等问题,如何通过加强法律体系建设,提高预防专利纠纷水平,是一个亟须面对和解决的问题。

上海交通大学讲席教授、博士生导师、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研究院院长孔祥俊认为,法律层面上,前些年我国知识产权保护重视法律修改和法律制度建构,但“徒法不足以自行”,好的法律制度必须由行之有效的组织体系实施,才能够达到预期效果。

他介绍,实现有关知识产权案件审理专门化、管辖集中化、程序集约化和人员专业化,可以从根本上解决知识产权裁判尺度不统一、诉讼程序复杂等制约科技创新的体制性难题。

“进一步健全符合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规律的专门化审判体系,才能有效满足科技创新对知识产权专门化审判的司法需求。”孔祥俊指出,在即将开展的机构改革中,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体制也将得到继续完善。

关于我们 | 报纸征订 | 投稿方式 | 版权声明 | 广告服务| 集团简介| 加入我们

版权声明:《中国企业报》刊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企业报社。未经报社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将《中国企业报》刊发的内容用于商业用途。如进行转载、摘编,必须在报社书面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作品来源"中国企业报"以及相关作者信息。
本站地址:北京海淀区紫竹院南路17号 邮编:100048 电话:010-68701050 传真:010-68701050
京ICP备11013643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082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