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帆奋进正当时
——对话全国人大代表、丝绸之路国际总商会主席、大唐西市集团董事局主席吕建中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本报记者 明远
最是一年春好处。全国两会期间,在陕西代表团驻地,《中国企业报》记者专访了全国人大代表、丝绸之路国际总商会主席、大唐西市集团董事局主席吕建中。
一见面,吕建中就急切地拿出今年两会带来的五份建议,向记者娓娓道来。
集群发展 整合文化旅游资源
《中国企业报》:请问你的建议涉及哪些方面?
吕建中:今年,我根据自身的经历和工作开展中的所见所思,提交了五个建议。内容涉及文化软实力建设、“一带一路”建设、全域旅游开发、支持非国有博物馆发展、国际文化艺术品交易规则和标准体系建立等等,希望能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中国企业报》:你提出的其中一个建议是建设关中平原城市群全域旅游示范区。请问是出于哪些考虑?
吕建中:李克强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区”。关中平原是华夏文明重要发祥地,是古丝绸之路的起点,承载着中华民族的历史荣耀和厚重记忆。关中平原城市群的确立,既对西北地区旅游产业发展发挥着核心引领作用,又对我国向西开放的战略起着重要支撑作用。目前,关中平原城市群在全域旅游发展上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文化旅游资源效能发挥不足;二是区域文化旅游特色不鲜明;三是优质旅游产品供给不充分;四是文化旅游集聚优势不突出,缺乏科学有效的联通、联动;五是文化旅游管理体制不通畅,特别是一些跨区域的大遗址或景区,一般由多部门分割交叉管理,内部调控难度大。
建设关中平原城市群全域旅游示范区,一是有利于形成大关中乃至西北地区“一带一路”文化旅游发展的核心竞争力,推动“一带一路”沿线城市文化旅游合作;二是有利于突破三省旅游管理行政区划的界限,形成关中平原12 市有机融合的文化旅游合作促进机制;三是有利于提升区域文化旅游产业的综合实力和竞争力;四是有利于关中平原12市旅游文化资源的挖掘和整合,形成国际旅游目的地。
建立标准 实现文化艺术品全产业链发展
《中国企业报》:关中地区有深厚的文化积淀,独特的风土人情,发展文旅产业,开发、传承、弘扬、保护、利用优秀的传统文化资源很重要。你为什么会关注这个问题?
吕建中:我有一个建议是建立国际文化艺术品交易规则和标准体系。艺术品是文化的载体,艺术品市场是文化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我国文化艺术品市场日趋活跃,消费需求日益增长,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
建立国际文化艺术品交易规则和标准体系,将破解现阶段艺术品非标准化产品的交易瓶颈,有利于促进文化艺术品市场繁荣,逐步满足人民精神文化生活的需求;有利于将藏宝于民的大量文化艺术品重新流通起来,释放出巨大的社会效能,成为人民精神文化生活的消费品,促进经济结构的调整,弥补文化产业发展的短板,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有利于中国文化“走出去”,用艺术推开世界之窗、搭建民心相通之桥,形成“一带一路”人文交流新模式,增强中华文化的国际影响力。
为此,我建议由我国推动形成客观、公正、权威的艺术品鉴定中心、评估中心、仲裁中心。同时由我国文化部门和标准制定部门与相关国家标准化机构、国际商协会组织,联合成立“国际标准化组织艺术品贸易技术委员会”,我国对应建立“中国标准化组织艺术品贸易技术委员会”,由这一机构协调商协会组织和企业共同推动建立文化艺术品鉴定、评估标准体系和仲裁、交易规则体系;协调商协会组织和企业共同建立公平、公正、普惠并具有国际公信力的文化艺术品综合服务平台,实现文化艺术品全产业链闭环发展。
《中国企业报》:请问,这次涉及文化领域的还有哪些建议呢?
吕建中:我另一个建议是“加大支持非国有博物馆发展”。
博物馆作为历史文化最基本的展示窗口和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在保护传承中华文化遗产、坚定文化自信、促进世界文明交流互鉴方面发挥着特殊作用,同时也是社会教育不可或缺的核心场所,是当代城市文明的形象标识与经济持续发展的内动力。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办好博物馆,加强文物保护和利用,加强历史研究和传承,发挥博物馆在连接过去、现在、未来的桥梁的特殊作用,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不断发扬光大。
近年来,我国博物馆事业蓬勃发展。截至2016年底,全国登记注册的博物馆已达到4893家,其中非国有博物馆1297家,占比达26.6%。由此可见,非国有博物馆已成为我国博物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力量参与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载体,这标志着民间收藏从“私家珍藏”到“社会共享”的文化自觉和境界提升,是新时代解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矛盾的主要力量。
2017年国家文物局颁发的《关于进一步推动非国有博物馆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加快现代博物馆制度建设,提高博物馆办馆质量,完善扶持政策。但由于基础薄弱,我国非国有博物馆同国外非国有博物馆相比,在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方面还有较大差距。我建议,建立非国有博物馆档案数据库和资源共享机制,加强文物流通;制定国家权威的鉴定评估标准体系,推进非国有博物馆旅游文化产业;支持设立非国有博物馆事业发展基金和产业发展基金;加大宣传推广,提升非国有博物馆知名度和影响力。
深化合作 搭建中国走向世界的桥梁
《中国企业报》:请问,刚才你提到的关于“一带一路”提案的内容是什么?
吕建中:今年是“一带一路”倡议提出的五周年。“一带一路”倡议顺应合作共赢的时代潮流,符合共同发展的普遍愿望,已成为当今世界上最受欢迎、前景最好的国际公共产品。全球100多个国家和国际组织积极支持和参与“一带一路”建设,联合国大会、联合国安理会等重要决议也纳入“一带一路”内容。中国已同80余个国家和国际组织签署相关合作协议。据统计,2017年我国对“一带一路”国家进出口总额73745亿元,比上年增长17.8%。
然而,由于各国政策、法律环境和经济发展水平等各方面的差异,“一带一路”倡议在实际操作层面仍面临一定的困难和挑战:一是由于不同国家在政治、经济、文化、法律和市场监管体系上的差异较大,存在企业对他国国情了解不够,经贸规则不熟悉,企业与国外政府机构之间信息交流渠道不畅等问题。二是缺乏对接机制和渠道。三是企业多为单兵作战,抗风险能力较差。
国际商协会组织聚合了庞大的企业资源,在国际经济新秩序的形成和国际规则的制定方面发挥着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它既是经贸规则和标准的制定者,又是国际经贸合作和文化交流的推动者,也是民间外交的重要使者。
基于此,我建议国家相关部门支持中方主导的国际商协会组织与联合国相关机构、世界贸易组织、“一带一路”相关国家贸易促进组织等机构深化合作,并在政策上明确定位,引导发展,在项目上积极对接,大力支持。
《中国企业报》:请问你最后一个建议是什么?
吕建中:第五个建议是进一步支持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华依法合规开展工作的建议。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民间组织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参与国际合作和全球治理的重要力量。”这不仅明确了民间组织的地位和作用,也为我国支持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华依法合规开展工作指明了方向,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2017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以下简称《管理法》)正式实施以来,取得了突出的成绩。截至2017年12月31日,259家境外非政府组织共登记了305家代表机构,另有224家境外非政府组织备案了487个临时活动。
随着《管理法》的颁布和实施,境外非政府组织在我国境内开展各类活动从无法可依过渡到有法可依,法律地位、合法权益得到了明确,在华开展活动的程序和组织行为更加规范,越来越多的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中国境内获得了合法身份,在中国举办了丰富多样的经贸合作与文化交流活动,成为国际组织总部在中国的合法代言人和交流合作的平台,为世界走进中国、中国走向世界搭建了友谊之桥、合作之桥、发展之桥。
但同时仍面临不少问题。比如,法律实施中的一些具体工作缺少明确指导意见;境外非政府组织监督管理工作协调机制有待完善;有关部门对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中国境内开展活动缺乏相应的跟踪管理和支持服务机制等等。
为此,我建议,第一,为支持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华开展经贸合作、文化交流等工作,建议由公安部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办公室牵头,会商相关业务主管单位和法律研究机构,尽快出台《〈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二,公安部和业务主管部门应与境外非政府组织驻华代表机构加强沟通和交流。第三,鼓励国际商贸、科技类的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中国设立总部或代表机构。第四,相关部门尽快出台《关于推荐符合条件的政府机构或社会组织的人员到有影响的境外非政府组织任职的办法》。第五,支持中方主导的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国际合作和全球治理中发声、出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