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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版            中国国资报道
 

2018年3月20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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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湖南石油分公司总经理黄河:

“互联网+税收”治理成品油税收流失

来源:中国企业报  

黄河

目前市场还是有一些企业针对我国“以票管税”征管方式的特点,采取销售不开发票、变更品名开票,或以生僻物料、化工产品以及暂缓征税产品的名义开票,造成国家税收大量流失。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石化湖南石油分公司总经理黄河建议,采用大数据甄别等互联网技术手段,织密监管网络,堵塞税收漏洞,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

黄河表示,要研究制定“互联网+税收”征管办法,依法要求成品油生产和经销企业的信息流、资金流和物流数据实现“三流合一”,并与税务监管部门实现实时互联互通。同时用大数据的理念核查纳税人的经营规模与纳税水平的差异,加强对加油机主板等数据进行抽查,建立自动甄别疑点发票和疑点企业的机制,利用“互联网+税收”手段编织打击骗税、偷税等违法行为的天网。

“汽油要重点加强加油站销售环节的税收管控,柴油要重点加大对‘自流黑’(自建罐、流动加油车、黑窝点)的打击力度,坚决堵塞体系外不开票的逃税行为。”黄河指出。

黄河说,要加大对全社会加油站的税收监管,只允许采取“查账征收”方式,不允许采用“核定征收”方式。国家有关单位要采取强有力措施严厉打击柴油“自流黑”等非法偷逃消费税的经营行为,避免柴油不开票、偷逃税“体系外”市场进一步扩大,导致更加严重的税收流失和不公平竞争。

黄河建议,进一步加强对地方炼厂的税收监管,参照国内炼油行业平均水平核定每家企业综合产品收率(93%—95%),以及汽油、煤油、柴油、润滑油、燃料油、化工轻油等产品的分品种收率,按照分品种消费税税率和收率征收消费税。同时,国家相关部门要定期对地炼企业原油进口的实物流、资金流、票据流进行监控核查,严禁倒卖原油配额和变票逃税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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