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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版            中国国资报道
 

2018年3月20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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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茂名石化总经理尹兆林:

做强做大 优质炼企

来源:中国企业报  

尹兆林

由于国内炼油一次加工能力增长过快,成品油消费税政策及征收征缴手段还在不断完善等原因,导致依法依规缴纳消费税的国有企业市场竞争力相对较弱。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石化茂湛炼化一体化领导小组副组长、茂名石化总经理尹兆林建议,国家提前谋划好炼油一次加工能力的供给侧改革规划,淘汰落后及不规范产能。

当前,国内成品油市场仍然存在着不开票销售和以非应税产品开票销售的“体系外市场”,造成了成品油市场的不公平竞争和国家税收大量流失。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统计,2015年国内成品油消费税应征税额为5208亿元,实收税额为4171亿元,漏征税额高达1037亿元,因此急需加强监管。否则,将会进一步加剧产能过剩,产生保护落后和逆淘汰现象。

“让技术先进、绿色节能、管理规范、依法依规、发展质量真正高的炼油企业做强做大,淘汰不规范经营、高能耗的落后产能。”尹兆林表示。

尹兆林建议,一是更加严格、全面地规范执行成品油消费税政策,以国有大型企业缴纳的单位产品附税额为基准,对缴纳消费税偏离基准值过多的企业进行更加严格的监管,进一步规范市场竞争环境。二是对在运炼厂,在监管其加工原油总量的同时监控好其他原料的消费税缴纳情况,避免出现不规范的消费税抵扣情况。三是做好成品油、沥青及各类石油化工产品质量的监察工作,避免应缴纳消费税产品以不缴纳消费税产品形式出厂,减少国家税收流失。四是加强对社会加油站的税收征管,实行“查账征收”,禁用“核定征收”;同时,严厉打击柴油“自流黑”(自建罐、流动加油车、黑窝点)等非法经营行为,避免柴油不开票销售、偷逃税的“体系外市场”进一步扩大。五是建立并完善国家层面的石油及煤化工企业二氧化碳等市场交易机制,按照总量控制及单位产值控制的原则,国内炼厂进行企业间排放额度交易,对没有额度或者用完额度的企业执行限产、停产,通过市场化手段加强炼油一次加工总量的控制,促进相关技术水平提升。 (石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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