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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版:直通两会·代表委员谈乡村振兴 上一版3  4下一版
第10版            直通两会·代表委员谈乡村振兴
 

2018年3月9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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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金正大集团董事长万连步:

应鼓励涉农企业参与生产性服务

来源:中国企业报  

万连步

目前,我国农业生产性服务发展中的问题:一是服务组织数量多但发展水平低;二是行业发展规范化不足,存在监管盲点。

为此,建议从以下三个方面加强:首先要完善相关政策体系建设,规范农业服务组织发展。建议在去年农业部、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加快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的指导意见》的基础上,加快完善相关政策体系建设,尽快明确各类农业服务组织的功能定位,规范农业服务组织发展。特别是对农业经营性服务组织和提供种子、农资统配统送的服务组织建议设立准入门槛或进行资质认证,对农业服务的标准化、规范化提出指导性意见,进一步保障农户权益,推动质量兴农战略规划的实施。

其次,鼓励支持涉农企业参与农业生产性服务。涉农企业在农业科技与农业服务中具有优势和实力,建议通过信贷支持、税收优惠、用地和科研等扶持政策,吸引龙头企业参与建设农业经营性服务组织,发挥其技术与服务优势,以及现有的服务网点和人才优势,通过政府采购、定向委托、承担项目等方式,参与建设农资、农技、农服“一站式”农业服务平台、示范基地和各类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科技园等。突出企业服务主体地位,发挥企业对小农户的带动作用,充分吸纳小农户进入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发展各类联合和合作模式。

再次,推动公益性服务机构和农业经营性服务组织的融合发展。加快完善公益性服务机构和农业经营性服务组织间的合作机制。建议尽快理顺体制机制,鼓励农技推广机构人员通过派驻、挂职等方式,为农业服务组织提供服务、技术指导。对于农技推广人员通过提供增值服务获取合理报酬的划定具体适用范围。建议通过PPP项目、政企共建等形式,尽快落实支持有资质的市场化主体从事可量化、易监管的公益性农技推广服务政策。鼓励有条件、有实力的农业服务企业和经营性服务组织在特色农产品产区建立示范田、示范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把公益性推广服务和经营性农业服务有机结合,统一纳入政府相关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业技术推广、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和扶贫工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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