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中国企业报

第05版:直通两会·市长访谈 上一版3  4下一版
第05版            直通两会·市长访谈
 

2018年3月9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放大 缩小 默认        

全国人大代表、石嘴山市市长李郁华:

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推动高质量发展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本报记者 范颖华

李郁华

宁夏石嘴山市是典型的资源型老工业城市,“依重依能”的产业结构与高质量发展要求之间的矛盾十分突出,严重影响和制约了地方经济发展的活力。

在接受《中国企业报》记者采访时,全国人大代表、宁夏石嘴山市市长李郁华表示,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对石嘴山而言,关键是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实现“两个转变”,即推动石嘴山由全区工业的“摇篮”向科技创新的“摇篮”转变,由工矿时代向生态时代转变,努力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

创新驱动为第一动力

李郁华告诉记者,越是欠发达地区,越是需要创新驱动,要以创新驱动为根本,要把创新驱动作为第一动力。创新驱动包括发展理念创新、体制创新、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市场创新、商业模式创新、政府服务方式创新等。其中,突出创新平台建设,加快实施科技创新“双倍增”行动计划,建设科技创新园,支持企业建立重点实验室等研发机构,集聚高端创新资源,增强科技对经济发展的贡献度和支撑力。

2017年,石嘴山市新增高新技术企业8家、科技型中小企业30家、国家级创新创业孵化器6家,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4.5件,增长47%,增幅居全区第一。

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创新人才的支撑。李郁华介绍说,石嘴山市积极培养本土企业家、本土人才,制定符合具体实际、更有吸引力的人才引进、培养和使用政策措施,大力引进科技领军人才、高端技术人才和创新型人才团队,努力打造具有区域带动力的人才高地。

不仅如此,石嘴山市还加大对创新企业的培育,实施企业成长培育行动计划,建立科技型龙头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微企业集群梯次培育机制,推进“双创”示范基地建设,形成小企业“铺天盖地”、大企业“顶天立地”的良性发展格局,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2018年,我们要培育科技型初创企业50家以上,新增市场主体1万户以上。”李郁华如是说。

做好“三大文章”

李郁华表示,石嘴山市接下来要以三篇文章为核心。“浴火重生”“腾笼换鸟”“无中生有”这三篇文章是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探索新旧动能转换的新路径。

李郁华具体解释了这三大文章。做好“浴火重生”的文章,就是加速突破传统发展模式和产业结构的“路径依赖”,引导企业开展对标对表,围绕内部管理、技术装备、质量标准、技术研发等全面对标,加强改造提升和模式创新,推动传统产业优化升级,努力实现“老树发新枝”,让老企业焕发出新活力。

做好“腾笼换鸟”的文章,则是通过兼并重组、“破”“立”并举等措施,倒逼落后产能淘汰、“僵尸企业”退出、低效企业转型转产,实现“优二进三”发展。实施“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办法,防止出现“麻雀”换“乌鸦”的现象。以培育科技型初创企业、成长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为目标,抓好“孵鸟”、“育鸟”,防止“腾笼空鸟”。2017年,石嘴山市加快推动企业兼并重组,处置“僵尸企业”41家,清理闲置土地7975亩,淘汰落后产能6.3万吨,退出煤炭产能525万吨,为新动能培育腾出了充足的空间。

做好“无中生有”的文章。在医疗、养老、教育、文化等多领域推进“互联网+”,大力发展网络经济、现代物流、科技金融、医养健康等新经济新业态新产业,加快打造特色小镇,推动乡村振兴,推进农村电商全域化和乡村旅游全域化,培育新的增长点,实现新经济、新业态、新产业爆发式增长,为新旧动能转换增添新生力量。

发挥有形之手

和无形之手叠加效应

新动能的成长和壮大,需要环境,也需要土壤。李郁华表示,要充分发挥政府有形之手和市场无形之手的叠加效应,加快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着力破除体制机制障碍,让资金、技术、人才等生产要素自由充分涌流。争取在投融资体制、市属国有企业、园区管理体制、农村综合改革等方面取得新突破,形成精准有效的制度供给,增强动力、激发活力、释放红利。

李郁华表示,石嘴山市还将通过加大产业投资、加长产业链条、加快补齐短板,做大增量、做活存量、做优质量,加出新实力。

李郁华告诉记者,石嘴山市将发挥好投资拉动作用,通过投资、引资、融资,集聚人流、物流、资金流,打造产业的高地、投资的洼地、百姓的福地。更加重视投资结构调整、效率提升,着力推进“四提高、两下降”。坚持招商引资“一号工程”不动摇,以“蚂蝗精神”抓招商引资,突出“补链—强链—全产业链”招商模式,将转移引进变成全新引进、招商引资变成围绕主导产业招商选资、粗放招商变成精准招商、项目引进变成模式引进,形成“引进一个、带动一批”的裂变效应。

关于我们 | 报纸征订 | 投稿方式 | 版权声明 | 广告服务| 集团简介| 加入我们

版权声明:《中国企业报》刊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企业报社。未经报社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将《中国企业报》刊发的内容用于商业用途。如进行转载、摘编,必须在报社书面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作品来源"中国企业报"以及相关作者信息。
本站地址:北京海淀区紫竹院南路17号 邮编:100048 电话:010-68701050 传真:010-68701050
京ICP备11013643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082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