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中国企业报

第03版:特色小镇 上一版3  4下一版
第03版            特色小镇
 

2018年2月27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放大 缩小 默认        

特色小镇的核心要素

来源:中国企业报  

特色产业的培育

根据中央政策要求,特色小镇培育的关键在于特色产业的培育,比如环保、旅游、信息、健康、时尚、金融、高端装备制造等战略性的新兴产业,特色产业项目应满足“脑洞、性感、接地气”的基本要求。

特色产业培育的关键在于要有特色项目的支撑。首先要有核心项目(超级IP),能够产生良性现金流,提升小镇的自身造血功能与变现能力。核心项目涵盖生态环保产业、文创产业、旅游产业、科技产业领域里好玩的项目,同时也是盈利能力较强的产业项目。

其次,要有支撑项目,包括有“吃、住、行、游、购、娱、学、养、思”等九大产业高频消费项目,满足游客旅游度假的消费需求,保障稳定的正向现金流。

联动项目多集中在中心小镇周边的美丽乡村,通过中心小镇的辐射与带动作用,促进其周边美丽乡村产业升级,形成以小镇特色产业为引擎的产业集群,提供返乡创业、全民创新的落地项目,为当地百姓提供就业岗位,增加收入,改善美丽乡村的人居环境。

覆盖中心城镇和辐射美丽乡村

特色小镇“非镇非区”,不是行政区划单元上的一个镇,也不是产业园区的一个区,应包括中心城镇与辐射美丽乡村,中心城镇作为特色小镇的“产业造血”中心,应凸显其经济带动作用,辐射周边美丽乡村发展,提升镇域范围内的经济产业优化与物理空间美化,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

将城市消费导入小镇

通过活动运营将城市消费导入小镇,让小镇变得更加年轻。结合田园亲子、青年玩酷、中年养生、老年养老的旅游消费需求,在小镇配套“吃、住、行、游、购、娱、学、养、思”等城市消费项目,升级小镇现有的产业结构,并帮助当地能人孵化创新创业项目,带动属地百姓就业致富。

关于我们 | 报纸征订 | 投稿方式 | 版权声明 | 广告服务| 集团简介| 加入我们

版权声明:《中国企业报》刊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企业报社。未经报社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将《中国企业报》刊发的内容用于商业用途。如进行转载、摘编,必须在报社书面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作品来源"中国企业报"以及相关作者信息。
本站地址:北京海淀区紫竹院南路17号 邮编:100048 电话:010-68701050 传真:010-68701050
京ICP备11013643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082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