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中国企业报

第02版:国资 上一版3  4下一版
第02版            国资
 

2018年2月13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放大 缩小 默认        

超三分之二中央企业 实现混合所有制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国轩

混合所有制改革是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的重要战略部署,是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突破口。2017年党的十九大进一步提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把混合所有制改革的重要性提高到前所未有的高度。

国务院国资委党委书记郝鹏、国务院国资委主任肖亚庆在2018年中央企业、地方国资委负责人会议上明确部署了分层分类推动混合所有制改革的任务。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黄丹华在全国国有产权管理工作会上要求各级国资委和中央企业要稳妥有序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下大力气推动改革举措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一直以来,国务院国资委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的部署,按照“完善治理、强化激励、突出主业、提高效率”的方针,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完善制度、保护产权,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宜改则改、稳妥推进”的原则,稳妥有序推进中央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工作。目前,中央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2017年央企新增混合所有制户数超700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企业持续大力推进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到2017年底,中央企业各级子企业,包含98家中央企业集团公司,基本上完成了公司制改制。其中,超过三分之二的企业引进各类社会资本实现了混合所有制。根据中央企业产权登记数据,2013—2016年,中央企业及各级子企业中混合所有制企业户数占比由65.7%提高至68.9%。初步统计,2017年中央企业新增混合所有制企业户数超过700户,其中通过资本市场引入社会资本超过3386亿元。总体上看,中央企业在产权层面已与社会资本实现了较大范围的混合。

中央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从企业类别看,商业一类企业,也就是主业处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的商业类国有企业,混合程度最高,混合所有制企业户数占比达73.6%;商业二类企业,也就是主业处于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主要承担重大专项任务的商业类国有企业,混合程度次之,占比为62.6%;公益类企业最低,占比为31.1%。

从行业分布看,房地产、建筑、建材、通信、矿业等5个行业企业混合程度较高,混合所有制企业户数占比分别为88.3%、86.3%、78.3%、77.9%和76.8%。

从企业层级看,层级越低混合程度越高,中央企业集团公司有中国联通、上海贝尔和华录集团3家为混合所有制企业,一级子企业混合所有制企业户数占比为22.5%,从二级子企业往下,混合所有制企业户数占比超过50%并逐级提高,四级以下子企业中超过90%的企业实现混合。

国务院国资委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部署,认真开展了基础研究、推动试点、完善配套制度等工作。其中,完善配套制度和开展试点两项重点工作的进展值得借鉴。

完善混合所有制改革配套制度

2015年9月23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国发〔2015〕54号,以下简称《混合意见》),明确了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基本原则、主要途径,提出了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主要任务和措施,形成了本轮国有企业混改的纲领性文件。

为贯彻落实《混合意见》,国务院国资委陆续公开印发了一系列配套文件,既为国有企业混改提供操作规范和指引,也为各类社会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混改提供了保障。其中,资本市场制度建设方面工作值得借鉴。

一是产权市场方面。2016年6月,国务院国资委出台《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资委 财政部令第32号),明确要求国有企业增资扩股、产权转让应通过产权市场公开进行,且不得针对受让方资格设置有明确指向性或违反公平竞争的条件,为各类社会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提供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途径,实现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操作阳光化,通过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也客观上起到平等保护各类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效果。现在,产权市场已经成为中央企业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的重要平台,中央企业不断通过转让部分股权、增资扩股等方式引入合作者,2013年以来共成交495宗,引入非公资本986亿元。

二是股票市场方面。国务院国资委初步完成了对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相关制度的梳理、修订,将进一步提高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及其国有股权流转的公开透明程度,更好地为各类投资者通过股票市场参与国有企业改革提供公平的机会。目前,上市公司已经成为中央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主要载体,2012年至2017年6月底,央企控股上市公司从378户增加到390户,央企控股上市公司资产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分别占整个中央企业的63.7%、60.8%、61.1%、84.8%。2013年以来,中央企业及央企控股上市公司共实施IPO、增发、配股、发行优先股和可转债等融资事项266项,央企控股上市公司共实施资产重组事项75项,累计注入资产规模合计5814亿元。

积极开展中央企业混改试点

国务院国资委积极按照试点先行的指导原则,选择合适的中央企业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试点工作主要有两项,一是十八届三中全会之后国资委开展的中央企业混改试点,二是国务院《混合意见》发布后,国资委和发展改革委共同在7个重点领域开展的混改试点。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后,国务院国资委即启动中央企业混改试点工作。2014年7月,国资委选择具有较好基础的中国建材和国药集团开展混改试点,经过两年多时间,试点企业认真落实试点方案确定的改革举措,组织开展了大量工作,到2017年底,中国建材和国药集团混改企业户数占比分别超过85%和90%,营业收入分别超过70%和90%。同时两家企业探索形成了大量有益混改经验,国资委已经组织在中央企业范围对试点企业的经验进行了多次推介和交流。比如在围绕聚焦主业探索与社会资本合作方式、有效放大了国有资本功能方面,两家企业充分发挥所属上市公司平台资本聚集功能,进一步吸引具备业务协同效应的战略合作者加入;在完善混合所有制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方面,通过完善混合所有制企业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等制度,明确了集团公司与混合所有制企业的治理关系与权责界限,依法落实混合所有制企业董事会职权;在深化三项制度改革方面,两家企业基本完成职业经理人制度体系建设,建立了以合同管理为核心、以岗位管理为基础的劳动用工机制。在加强党建方面,两家企业在混合所有制改革过程中坚持党的领导,围绕提高基层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创新党组织建设模式,充分发挥了党组织在混合所有制企业中的政治核心和领导核心作用,保证了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正确方向。

《混合意见》提出在电力、石油、天然气、铁路、民航、电信、军工等领域开展混改试点示范。按照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部署,发展改革委和国资委共同落实上述任务。截至2017年底,已经确定了3批共50家试点企业。前两批共19家,目前7户已经完成引入战略投资者、重组上市、新设公司等工作,引入各类投资者40多家,资本超过900亿元。2017年底新确定了第三批试点企业,包括10户中央企业和21户地方国有企业,目前企业正在制订实施方案。前两批试点企业中,不少项目的改革力度超出社会预期,获得了较高的社会关注,比如中国联通上市公司通过股票市场增发引入了中国人寿、腾讯、百度、京东、阿里、苏宁、结构调整基金等战略投资者,2018年1月23日中国联通已公告董事会改选方案,8名非独立董事中4名来自BATJ四大民营互联网企业;东航物流通过产权市场公开融资22.5亿元,吸引了德邦、普洛斯等行业龙头企业成为战略投资者,联想、绿地等民营资本成为财务投资者。同时引入核心员工持股形成利益共同体,为建立股权结构均衡、法人治理健全的现代企业制度夯实了基础,获得社会各界关注和好评,被认为给其他企业树立了标杆和样本。据悉,东航物流引进各类社会资本后,重点推进三项制度改革,对职业经理人和员工全面实行市场化薪酬体系和考核分配机制,2017年经营效率显著提升,利润总额同比增长62.78%。

稳妥推进央企混改 充分发挥市场机制

党中央十分重视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对国企改革多次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批示、提出明确要求。

下一步,国务院国资委将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的指示精神,稳妥推进中央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坚持因地施策、因业施策、因企施策,宜独则独、宜控则控、宜参则参,不搞拉郎配,不搞全覆盖,不设时间表,一企一策,成熟一个推进一个。同时,将推动混合所有制企业在引资本的基础上转换经营机制,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促进国有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放大国有资本功能,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实现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夯实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微观基础。

关于我们 | 报纸征订 | 投稿方式 | 版权声明 | 广告服务| 集团简介| 加入我们

版权声明:《中国企业报》刊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企业报社。未经报社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将《中国企业报》刊发的内容用于商业用途。如进行转载、摘编,必须在报社书面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作品来源"中国企业报"以及相关作者信息。
本站地址:北京海淀区紫竹院南路17号 邮编:100048 电话:010-68701050 传真:010-68701050
京ICP备11013643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082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