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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版:远见与论衡·产业政策 上一版3  4下一版
第12版            远见与论衡·产业政策
 

2018年1月2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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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研究员陈龙:

调整税制 优化税收环境

来源:中国企业报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推动高质量发展将成为今后一个时期确定发展思路、制定经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的根本要求。推动高质量发展,迫切需要进一步减税降费,建立有利于实体经济发展的税费环境。

减税降费,一方面可以减轻企业负担,有利于激发市场活力和创造力,促进新旧动能转换和产业结构升级、工业向中高端迈进,为我国高质量发展提供产业基础和动力支持;另一方面,发达经济体再工业化加速趋势,以及可能出现的减税、全球税收竞争等因素,对我国的制造业带来新的挑战和压力,降低企业税费负担,有利于增强应对国际形势新变化的主动性和能力,培育新的竞争优势。

近些年来,我国实施包括营改增、扩大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小型微利企业范围、放宽创业投资税收优惠条件、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等税收政策,以及一系列的降费措施,有力地支持了企业的发展。但一些企业反映减负效果不明显,这其中既有抵扣不足、规定不统一和模糊等政策设计的问题,也有无法落地、操作偏差等执行和征管的问题,使减负效果“打了折扣”。

2018年,我国将继续完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政策,加大支持企业创新的力度,同时在降低各类交易成本特别是制度性交易成本等方面,也将出台一些新的降费措施,这将进一步降低企业税费负担。此外,我们调研发现,对减税政策不了解、不能及时申报等问题,是一些企业没有享受到相关减税政策的重要原因,相关部门和企业应该在“落地”上做文章,使减税降费政策落到实处,让企业真正感受到中央的优惠“大礼包”。

受制于现行税制结构,零敲碎打、修修补补式的减税方式,难以满足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需要。为此,需要以优化税制和改善营商环境,作为降低企业税费负担的重心。针对可能发生的全球税收竞争,加快调整税制结构,形成有利于创新和实体企业发展的税收环境。建议根据中央与地方的承受能力、纳税人税负结构、税收征管以及国外税制等多种因素,进行简化增值税税率结构,适当调低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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