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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9版:远见与论衡·营商环境 上一版3  4下一版
第09版            远见与论衡·营商环境
 

2018年1月2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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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东润振承建筑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谭灵霞:

要激发企业的市场主体活力

来源:中国企业报  

日前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要做好8项重点工作,其中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是任务之一。

近年来,我国“放管服”等多项改革不断深化,营造了更好的市场和制度环境,激发出经济内生动力和市场主体活力。但不容忽视的是,一些问题也浮出水面:经济结构不合理,地区之间、城市和乡村发展不平衡,市场内需不足,企业没有真正成为市场发展的主体,缺乏创新机制,一味地靠加工劳动密集型产品创造利润,金融和法制监管不科学或不到位等原因,这些问题都直接影响到企业的营商环境。

企业应该是最重要的市场主体,但现在的企业,尤其是像我们这样的小微企业,在发展壮大的过程中面临着很多困境,阻力来自于方方面面,很多不是我们自身能解决的,需要政府、企业和社会多方合力共同解决。

任何市场主体参与经济活动都带有明确的目的,以在满足社会需要中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为目标。市场主体具有盈利性,这是其最本质最重要的特征。但如果企业不能真正成为市场发展的主体,且无法获得持续的盈利,自然就无法做得长久,更无法做大做强。

市场主体还具有独立性,主要表现为产权的独立和经营权的独立。市场主体处于社会经济的中心,市场主体是社会经济发展的根本动力,市场主体是社会经济的各分散决策主体,市场是社会资源的主要配置者,不是市场主体隶属于政府而是市场主体独立于政府,不是政府集权而是市场主体分权,不是市场主体听命于政府而是政府服务于市场主体,要让市场主体成为市场经济活动中最主要、最适当的主体。

排斥市场主体本位,政府就是越俎代庖。只有以市场主体为本位,才能最大限度地利用分散在社会中的各种知识,才能最广泛地调动最大多数人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才能最充分地利用市场,才能最有效地进行自由竞争,才能最有力地抑制政府的非法干预,才能最根本地确立市场主体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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