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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26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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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用宣传媒介 推进税收现代化

陕西省榆林市子洲县税收宣传的样板意义

来源:中国企业报  

税收宣传一直是税务部门的重要工作,通过宣传让纳税人明白税收及其重要性,税收不仅事关政府部门,更与其生产经营息息相关,了解税法才能让企业在新形势下更好的生存。

从“营改增”以来,榆林市子洲县通过各种方式去向纳税人宣传,让纳税人了解税收、了解税务、了解税法,厘清征纳双方的权力与义务边界,让纳税人认识到税收不仅仅是税务机关的权利,更有义务;纳税人不仅仅承担税收义务,更有税收权利。

子洲县经常举办税法业务培训会和讲座、发放宣传手册、张贴税法宣传告示、订阅税务报刊,对重点税源企业入户辅导。不仅如此,还通过多媒体网络手段如微信公众号、QQ、微博等等众多方式构建了宣传的渠道畅通,使纳税人可以及时、准确地了解到最新政策和法律法规,了解税收最新动态。

这不仅增强了纳税人的满意度和获得感,也为税务机关减少了不必要的重复工作,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

在税收宣传中,税务机关要充分认识到税法宣传的新要求,结合当下百花齐放的种种宣传媒介,才能事半功倍。

不过,新的宣传方式虽然效果好,但也不尽如人意。在经过了多次的摸索后,总结了对于宣传新方式需要注重的三点:一是要深刻认识到税收宣传的政治意义,不仅关系着我国的税收工作,更关系着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要从始至终把握税务机关舆论的话语权;二是要把“放管服”放在重要位置,把深化纳税服务、优化纳税环境提到新高度,实现征纳双方的有机统一;三是要锐意进取,以开拓创新为指导理念,坚定不移地推动新媒体和传统宣传的融合,形成税收宣传新动力。

(子洲县国家税务局城区税务分局贺富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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