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 与兴业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债权转让通知联合公告
来源:中国企业报
根据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与兴业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债权转让合同》,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已将其对下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兴业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与兴业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联合公告通知各债务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请借款人和相应担保人或借款人、担保人的承继人向兴业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履行还款义务(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
特此公告。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
兴业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