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原主席倪小庭:
军民融合发展央企责任重大
来源:中国企业报
实施军民融合战略,正是国计与民生的统一,安全与发展的兼顾,与中央企业的使命任务高度统一。中央企业在实施军民融合战略中,具有无可替代、举足轻重的地位。中央企业能否全面、正确地贯彻实施军民融合战略,最终形成国家的战略威慑力,对于军民融合战略的成败具有至关重要的影响。
如果说,民营企业参与国防与军队现代化建设是以单个企业为主,那么中央企业参与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则是以行业、集团、系统为主,其规模效应自然非同小可。
首先是中央企业的政治优势。军民融合战略是我们党作出的重大历史性决策,与中央企业的性质有着根本的一致性。其次是中央企业的制度优势。中央企业是政府和市场的结合载体,既能有效执行国家意志,又能充分利用市场手段,具有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的制度优势。再次是中央企业的产业优势。中央企业作为我国国民经济的“顶梁柱”,在许多方面具有天然的军民融合属性。
中央企业推进军民融合,应利用既有优势,实现国防工业与民用领域的深度融合,实现国防技术与民用技术的融合,实现二者之间业务领域融合,这就为中央企业提出了以下目标和要求:
一是丰富融合形式。中央企业要加速高新技术双向转化,推动高新技术在国防领域、民用领域的双向流动和高效利用,提高国防科技和武器装备自主创新能力。二是拓展融合范围。中央企业要从传统领域向新兴领域拓展,用好重要战略机遇期,在继续推动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体系、人才培养体系、后勤保障体系和国防动员体系深度融合发展的同时,向海洋、太空、信息网络、电磁空间等新兴领域全方位延伸。三是提升融合层次。中央企业必须在融合层次上向高层拓展,强化大局意识,提高融合效益,实现双赢共进。
[本文根据倪小庭在军民融合产业(滨州)峰会上的演讲整理,有删节,未经本人审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