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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7月25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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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批30个 国家森林特色小镇试点开选

来源:中国企业报  

(上接第二十一版)

9月底前各省完成推荐名单报送

《通知》要求,森林特色小镇建设条件必须具有一定规模。一般应选择在森林分布集中,森林覆盖率一般应在60%以上,森林景观优美、周边生态环境良好,具备较好文化底蕴、无重大污染源,规模较大的国有林场或国有林区林业局建设。

同时,主导产业定位必须准确。主要依托森林资源和生态优势,重点发展森林观光游览、休闲度假、运动养生,以及森林食品、森林药材等林产品培育、采集和初加工的绿色产业。

此外,对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林业局水电路讯等基础设施是否较为完善、完备等方面也做了硬性要求。比如:建设地点原则上要选择在距机场或高铁站50—100公里范围内。

国家林业局表示,各省林业厅要尽快组织力量对本省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森林特色小镇建设情况和潜力进行调查摸底,填写森林特色小镇资源情况调查统计表;同时,组织森林特色小镇建设试点申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推荐2—3个国有林场或国有林区林业局作为国家建设试点。

各省推荐的试点单位要提供3000字左右的文字材料和小镇概念性规划,有条件的可同时提供10—15分钟的视频材料。文字材料应包括建设基本情况,建设目标、建设任务、建设方式、建设路径措施等内容;概念性规划应包括小镇区域产业规划、功能布局、配套设施建设、文化底蕴研究等。并于2017年9月30日前将上述文字材料和电子版报送国家林业局。

国家林业局将在各省推荐基础上,统筹考虑区域布局、建设特点、发展特色等因素,确定全国森林特色小镇建设试点单位,并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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