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合肥市政府政策研究室研究员夏飞:
培育中部民用航空市场高地
来源:中国企业报
中国民航局起草了《国内投资民用航空业规定(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无疑给民用航空产业快速健康发展带来了千载难逢的机遇。
民用航空制造业已列为国家重点培育和发展的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是我国经济结构调整中的“新兴增长点”。因此,必须要深化认识、拓展思路、统筹推进,实现民用航空产业在新一轮跨越发展中的带动作用,主要把握以下四个着力点:
一要深化认识,深刻理解民用航空产业发展内涵。各地方要充分认识到机场不仅是城市的重要基础设施,更是不断聚集优势资源的平台,吸引或汇集一系列高科技产业、信息产业、现代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促进多种产业有机结合,与区域经济相互影响、相互渗透、相互融合,形成带动力和辐射力极强的“临空经济区”。
二要科学规划,建立健全民用航空产业政策体系。进一步明确航空运输业与民用航空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化的总体思路、产业布局和相关举措,围绕大型客机的研发、制造与服务,形成符合地方特色的配套产业或产业链。带动产业集聚,实现区域经济集约化发展,以适应区域性特大城市发展的需要。
三要开发开放,培育中部地区民用航空市场的高地。以大开放的理念,积极推动各大航空运输企业、航空制造企业和航空服务企业到中心城市投资兴业,将航空运输纳入本地区发展规划统筹布局,培育航空市场。建好、用好、管好机场,提升商业运作水平,并通过推行特许经营模式,吸引更多国内外航空公司落户,搭建专业化、市场化的服务平台。引进基地航空公司,不断完善航空网络,加快建设航空产业基地。
四要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民用航空产业培育机制。民用航空业作为战略性先导产业,涉及诸多领域。与公路、水运等交通运输方式不同,民航行政事项更多、事权涉及面更广、关联部门更多,理应形成高层次、强有力的决策和协调机制,形成有利于民用航空产业发展的体制机制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