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发布网贷管理意见稿 资金存管高门槛引争议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本报记者 崔敏
6月1日,上海市金融办官网发布《上海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引起业内强烈反响,其中涉及银行存管的条例争议最大,而对于借款人和出借人合格制度以及多方合力加强监管等获得称赞。
存管规则引发热议
据网贷之家不完全统计,截至2017年5月31日,共有61家上海P2P网贷平台与银行签订直接存管协议。在与上海P2P网贷平台进行资金存管合作的19家银行中,有11家银行在上海均无网点,包括江西银行、新网银行、徽商银行、广东华兴银行、廊坊银行、厦门银行等。
意见稿中规定,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取得备案登记后,应当在6个月内完成选择在上海市设有经营实体且符合相关条件的商业银行进行客户资金存管。
对此,钱牛牛CEO倪抒音在接受《中国企业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在上海设有经营实体的商业银行,多为大型国有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以及部分规模较大的民营银行和城商银行,而这些银行多具繁杂的内部过审机制,且缺乏进行网贷资金存管的动力,无论就存管银行意愿还是平台存管成本来说,上海的这条规定对网贷平台应该是“弊大于利”。
你我贷创始人严定贵也认为,银行资金存管要求设有经营实体,也就意味着目前在上海没有经营实体的银行不符合条件,这条对于现在不少已经做了银行存管,但不满足存管行本地分支机构要求的平台是一大挑战。
作为第三方支付机构,汇付天下旗下汇付数据助理总裁兼互联网金融事业部总经理钟红波感到很庆幸,因为汇付天下此前已完成与上海银行、华瑞银行等银行的资金存管合作。面对上海本地网贷资金存管的新要求,这两家银行是符合要求的,所以对接速度相对要快得多。
多方合力控制风险
意见稿明确各区政府是第一责任人,真正落实“谁引进谁负责”。
麦子金服首席内控官石蔚明认为,意见稿体现出监管层的多方位考量和监管智慧。“利用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信息安全等级保护认证机构等第三方中介服务机构力量及社会监督,将加大监管力度,提升监管效率。” 石蔚明认为。
严定贵认为,意见稿对网贷企业备案的隐形门槛较高,比如要求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业务审计报告,以及需要上海市公安机关网络安全部门出具的“信息系统安全审核回执”。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周旭亮在接受《中国企业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这是上海市在网贷管理细则上新的突破,此前都是法律后置,网贷平台出问题了才会想到用法律手段去挽回损失。而意见稿将法律前置,从网贷平台备案到数据报送等环节都提前通过专业律所把关,将网贷平台出现问题的风险扼杀在摇篮里。
另外,意见稿新增了对于借款人的要求。“网贷行业的法律纠纷中,受伤害最大的还是投资人,这条细则最大限度地保护投资人的利益。此外,对借款人的风险警示和风险自担也常常成为投资人与网贷平台发生纠纷的关键点所在。”周旭亮告诉记者。
严定贵认为,意见稿将实现对于资金出借两端用户设立准入机制的目标,为构建完善的客户管理机制,避免风险提供了制度上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