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管资本转型 国资委“亮”出43项放权清单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本报记者 赵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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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国资委由管资产向管资本的职能转变终于要变成现实。近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资委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方案》(下称《方案》),明确要求调整优化国资监管职能,改进监管方式手段,着力提高国有资本效率,增强国有企业活力。
中国企业联合会研究部副主任、企业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缪荣在接受《中国企业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与过去出台的指导性意见相比,此次出台的是可操作性的方案,并明确了国资委作为出资人的监管权力和责任清单,这意味着国资委的职能以管资本为主由规划阶段进入到实际操作阶段,也标志着国资监管改革向前迈进了很重要的一步。
权力“让渡”
管资本阶段到来
《方案》对下一步国资监管改革方向提出具体要求,包括完善规划投资监管,加强国有资产监督,坚持出资人管理和监督的有机统一,取消、下放、授权工作事项43项等内容。
“这43项实际上就是国资委的放权清单,而这也是此番《方案》的最大亮点。”缪荣认为,“以让权放权为主要标志,一方面意味着国资委对经营权的放开,另一方面也意味着国资委对所有权的加强,管资本阶段即将到来。”
《方案》提出,科学界定国有资产出资人监管的边界,国务院国资委作为国务院直属特设机构,根据授权代表国务院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专司国有资产监管,不行使社会公共管理职能,不干预企业依法行使自主经营权。
“过去国资监管存在越位、缺位、错位等问题。”资深国资专家李锦对《中国企业报》记者表示,“国资委长期把所有权、经营权、分配权一把抓,在本应属于企业的经营权领域干预太多,影响了企业发展。此次《方案》明确了国资委的定位问题,意味着国企改革将要重点解决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所有权与经营权分开、出资人代表与职业经理人分开这四大国企改革的核心问题。”
值得一提的是,多位国资专家均对《中国企业报》记者表示,此次《方案》的一大令人意外之处便是央企的经理层聘任不再由国务院国资委负责,而是由企业自身决定。
“虽然《方案》强调授权事项将根据企业实际情况,授予落实董事会职权试点企业,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企业,其他逐步推开,但是即使是试点也是很大的进步。”缪荣称,“过去试点里仅仅出现新兴际华聘任过总经理,现在也已经扩大到神华、五矿等其他大型央企,如果能在试点基础上继续扩大推广,对国企改革的推动作用将会更大。”
国资委职能转变
“磨”好“两把刀”
《方案》强调,坚持试点先行,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分类放权、分步实施,确保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要积极适应职能转变要求,及时清理完善涉及的国有资产监管法规和政策文件。
对此,李锦认为,要全面实现由管资产向管资本的职能转变的路途还很遥远。“《方案》强调要确保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谁来接这个权力呢?显然放权的接收者是投资经营公司,但是现在投资经营公司一个都没有成立,只有个别试点。此外,方案还明确要分类放权,但是现在国资委对国有企业还没有进行分类,因此,国资委的权力下放还需要一个过程,起码三五年之内权力还会在国资委手里”。
在李锦看来,《方案》的出台意味着投资公司的试点步伐要加快了,让人在期待之余不免仍有两重顾虑。“一方面,《方案》的初衷是建立国资委—投资经营公司—央企的三层框架,但是中间这个框架还没有建立起来,谁来管这个事?除了国资委放权的程度,放权的时间以及中间接收权力的平台能否接收起来外,不免有另一重顾虑,那就是投资经营公司成立之后是否会成为‘第二个国资委’,把国资委的权力接收过来后不给企业放下去”?
李锦认为,国资监督管理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是切开所有权与经营权,实现政企分开、政资分开,职业经理人和出资人代表分开。政府必须拿起“两把刀”,切断与企业的脐带。
“第一把‘刀’,是用来切开国资委与企业的联系,这把刀就是投资经营公司;而另一把‘刀’,是用来切开董事长与总经理的关系。目前国企高层权力太大,党组书记、董事长和职业经理人混在一起,纪检组长也是内部产生的。因此,要有一把‘刀’从制度上将其切开,将经营权更多地下放给总经理。”李锦称,“根据此次方案可以看出,目前两把‘刀’的形态已经完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