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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版            中国国资报道
 

2017年3月14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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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航天科工四院型号总设计师胡胜云:

商业航天“起飞” 还需政策“助推”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本报记者 石岩

今年1月份,由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第四研究院(以下简称“航天科工四院”)研制的快舟一号甲运载火箭,以“一箭三星”的方式将卫星送入预定轨道,完成了国内首次商业航天的“首秀”。

但在首部“航天法”尚未颁布、商业航天法规“真空”的现状下,这或许只是个例。而目前,美、俄等国已将商业航天作为保持航天强国战略地位、增强国家竞争力的重要手段。

为此,全国人大代表、航天科工四院型号总设计师胡胜云连续3年提出了关于商业航天相关的建议。

商业航天还需顶层设计

“航天的快速发展是一个国家军事科技的名片,是一个国家科技能力和水平的象征,是一个国家凝聚力的体现。”胡胜云在接受《中国企业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商业航天,就是以市场化手段来发展的航天产业。“它是国家航天的补充”。

胡胜云表示,中国的航天产业是战略性新兴产业,其能够将航天科技创新与商业市场融合,国家应该研究制定商业航天产业发展规划,做好商业航天顶层设计。

这次,他也是一如既往地提出了与商业航天相关的三条建议。

一是国家从政策法规方面给予支持。“现在商业航天发射在国内还没有明确的规定,会让社会资本进入的时候存在疑虑。因此,国家要尽快完善有关商业航天市场运行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制度政策。”

二是建议从财政方面得到支持,将商业航天纳入国家政府采购范畴,并给予优惠政策。

三是国家应为商业航天发射提供专用发射场等设施支持,并建立明确的价格体系。据胡胜云介绍,现有的航天发射场需要优先保障国家任务,但商业航天发射对发射时效性要求高,与军品发射计划有时会存在冲突,需要让步于国家任务,共用航天场不利于商业航天发射计划的执行和履约。而且,商业航天发射属于市场行为,商业客户构成复杂,现有发射场保密要求严格,这会对商业航天发射中的商务活动产生一定影响。

因此,胡胜云建议国家研究制定商业航天产业发展规划,做好商业航天顶层设计,制定商业航天市场运行规则及制度,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放开市场准入,鼓励多种市场主体参与商业航天产业的各个环节。同时在税收、保险等方面给予必要的优惠和支持,将商业航天纳入国家政府采购范畴,推动我国商业航天产业快速健康发展。

中国已具备开发这座“金矿”的基础

可以说,商业航天还是一座待开发的“金矿”。

有关部门统计,2014年全球航天产业经济总量达到3300亿美元,其中商业化产品、服务、基础设施和保障行业占76%。“到2020年,中国这一产业可达千亿级。”胡胜云表示,发展迅猛的国际商业航天,在太空旅游、空间运输、卫星遥感等方面商业化进展显著,涌现出一批有代表性的商业航天公司。

另一方面,随着航天技术的不断发展大型航天项目日渐复杂庞大、资金需求与技术挑战越来越大的同时,经济社会对航天产品与服务的需求越来越迫切,市场需要价格合适的有效供给。胡胜云说,“大力发展我国的商业航天产业,以市场手段和商业化模式,推动多种市场主体参与发展,降低成本扩大市场,使其与国家航天相辅相成、相得益彰,对我国军民融合深度发展、产业结构向高端转型、加快科技创新、推动商业模式创新具有重要意义。”

而对于航天大国向航天强国迈进的中国来说,经过几十年的积累,当前正是航天技术实现广泛商业化应用的关键阶段。近年来,中国商业航天更是利好不断,2016年国家航天局就表示,“十三五”是中国航天发展的战略机遇期,支持商业航天发展。正在启动的我国首部“航天法”立法中,商业航天也是重要板块。

目前,国内首家商业火箭公司——航天科工火箭技术有限公司2016年2月在湖北武汉成立,这家公司成立仅两个月即签订了首个商业发射服务合同。一系列事实表明,商业航天热开始发酵、商业航天好戏即将上演。

对中国的商业航天来说,目前仍处在“起飞”阶段,将面临不小的挑战和阻碍,因此更需要国家相关政策的“助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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