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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3月10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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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安徽大学物理与材料科学学院院长孙兆奇:

加快金融市场监管 防范和化解非法集资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本报记者 张晓梅 / 张骅

孙兆奇

“随着实体经济的不断下滑以及不对称的互联网金融爆发式增长,涉及非法集资的案件大幅攀升,严重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为防范和化解非法集资风险,3月9日,全国人大代表、安徽大学物理与材料科学学院院长孙兆奇在分组会上建议,加快金融市场改革,构建多层次金融市场;明确监管主体,赋予行政执法权;完善金融体系的法律体系建设。

孙兆奇说,近年来,公安机关对涉及非法集资的案件年立案数由过去的两三千起大幅攀升至上万起。今年一季度,立案数更是多达2300余起。应该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孙兆奇就如何防范非法集资风险,提出以四点建议。

一、加强金融教育,引导百姓正确判别理财产品。目前各大银行的电子屏都会显示远离非法集资的风险提示,但是类似的宣传还是浮于表面,形式大于实际。我们应该通过更多的渠道、更多的形式向老百姓提醒,选购金融产品的注意事项。

二、加快金融市场改革,构建多层次金融市场。目前之所以互联网金融盛行,还是由于我国“中小企业数量多,民间资本存款多;中小企业融资难,老百姓投资难”的两多两难问题所导致。而造成这一困局的根本原因是原有的国有金融体系下,金融机构缺乏创新动力,做事束手束脚,怕承担风险。

三、明确监管主体,赋予行政执法权。针对目前监管不利的现状,应尽快明确央行为监管主体,并且该监管主体的行政级别应不低于副部级,并赋予相应的行政执法权和协调相关公检法司法机构的权利。只有这样,才能保证监管政策的落实和监管措施的快速响应。

四、完善金融体系的法律体系建设。目前我国关于非法集资的法律条款仅限于《公司法》、《中国人民银行法》、《证券法》、《刑法》等有限的法条。但上述法律对于金融领域的限制范围都很狭窄,如果使用现行法律,将会遏制很多正常的投融资行为。因此,我国急需出台例如《放款人条例》、《反高利贷法》、《民营银行法》、《不良资产处置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同时,在非法集资案件爆发后,关于问题企业的资产处置方面应引入第三方的专业律师事务所进行资产处置。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保护老百姓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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