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属企业完成 资金竞争性存放工作
来源:中国企业报
2016年以来,浙江杭州国资委组织18家市属企业开展资金竞争性存放工作,要求市属企业采取公开方式遴选战略合作金融机构,规范国有企业资金存放工作,并将其纳入企业董事会和“三重一大”决策,通过集体决策达到防止和杜绝利益输送。
截至2016年10月31日,该项工作已全面完成,符合政策要求纳入竞争性存放的资金共计304.5亿,整改后可以纳入竞争性存放的资金共计195.5亿。初步测算,各市属企业因存款利率提高每年可增加利息收入约1.5亿元左右,通过竞争性谈判降低贷款利率可减少利息支出约2.7亿元左右。
一是高度重视观念转变工作。通过座谈、培训等多种形式令各市属企业充分认识到各类金融账户开设、资金存放、理财和票据业务等财务运作行为是与交易方利益直接相关、具有私利诱惑、廉政风险较高的特殊经营领域,而开展战略合作金融机构的遴选工作和建设统一的财务运作平台,可有效促进财务运作规范透明、廉洁高效,切实保障企业平稳安全运营。
二是公开遴选合作金融机构。各市属企业以集团总部为统一合作平台,通过公开竞标、自行组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遴选战略合作金融机构,加强了与银行、保险、信托等金融机构的战略合作,提升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了利息收入,降低了融资成本。据统计,各市属企业的战略合作银行活期存款利率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25%至30%,定期存款利率在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30%至50%,大额存单利率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40%至42%。
三是建设统一的财务运作平台。各市属企业集团总部根据企业实际和发展战略需要,通过设立财务公司、资金池、票据池、结算中心等方式,建设集团统一的财务运作平台,提高了包括资金存放管理在内的集团管控力,并对所属子企业实施统一的金融账户、资金存放、理财和票据业务管理,杜绝了子企业财务管理漏洞,提升了财务资源配置整体效益。
(来源:杭州国资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