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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20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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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个园区获批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

来源:中国企业报  

根据《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管理办法》(环发〔2015〕167号)的有关规定,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对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4个园区创建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工作进行了验收。经审查,上述4个园区完成了规划设定的目标和任务,基本条件和主要指标均达到了《综合类生态工业园区标准》或《行业类生态工业园区标准(试行)》的要求。根据专家验收意见和公示情况,经环境保护部、商务部、科学技术部研究,决定批准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为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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