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周旭亮:
用法律武器应对企业金融风险
来源:中国企业报
周旭亮 |
随着我国“走出去”战略及“一带一路”战略的发展实施,全球化为企业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但同时也带来了金融风险的挑战。应对企业风险是一个综合机制,法律武器是防控企业风险的手段之一。
我就从微观的角度,从个案,通过以小见大的方式谈一谈我们对企业风险,尤其是金融风险防范的一些感受。我去年经手过一个案例,是一家知名企业,有一系列的公司。但在“双创”出来之后,公司老板坐不住了,他想走捷径、来快钱,于是转型做金融。他利用自己的各个公司互相借钱,造成公司与公司之间融资不分、担保不分,个人与公司之间也交织在一起,结果一次风险就被吓到跑路了。举这个例子就是要告诉大家,传统企业一定要有足够的金融风险防范意识,而且要有金融风险防范的法律团队。
对企业来说,最大的风险是盲目扩张或者步子迈得太大。作为企业,要有完备的融资计划、融资规模和数量,不能盲目融资。在融资之前,必须要有风险防范的整套方案,要有融资风险的防范团队支持,尤其是法律团队。
另外,获得融资后的企业,应当严格按照融资的本意和用途来使用所融资金。不能钱到手之后就以为企业成功了,融资过来的钱最终是要投入到生产当中,让企业更健康、更强大的运转,不能随意挥霍。不能突破法律界限和底限,必须是合理的、有计划的,在自己运作经验能够承受的范围之内去使用这些资金。
企业的金融风险不仅来自企业外部的金融体系,也同样来自企业内部的管理问题。企业管理者要正确地认识和对待金融风险,合理运用金融工具。在企业家的头脑中首先要明确预知有哪几种风险的存在,然后有的放矢地采取措施,进行科学的管理和决策,建立起相应的制度,避免或减少风险带来的损害,从而更好地抓住商业契机,谋求更长远、更好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