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中国企业报

第17版:新材料 上一版3  4下一版
第17版            新材料
 

2016年11月1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高端新材料仪器设备 中企几无立足之地

研发机构偏爱进口,提升国产化率亟待政策支持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本报记者 郝昱

近日,2016中国材料大会暨国际材料工艺设备、科学仪器类展会在青岛举行。《中国企业报》记者了解到,研发新材料所用仪器设备目前国产化程度较低,国内大部分新材料研发院所、机构及企业青睐进口仪器设备。有分析人士认为,这是我国新材料研发自给率无法快速提升的重要原因之一。

国产综合指标低

市占率低于进口

北京中科科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科仪)电镜事业部一直致力于扫描电子显微镜技术创新和品牌建设。中科科仪电镜事业部经理范斌对记者表示,中科科仪的产品基本功能和产品系列均比较完善。“不过,超过90%的客户都会选用进口设备,我们自己的市场份额不足10%”。

对于目前国产材料仪器装备所占市场份额,中研普华研究员李奔向记者提供了这样一组数据:当前,我国高端、大型仪器设备几乎全部依赖进口,中端产品以及许多关键零部件,国外公司占有国内市场60%以上的份额。国产仪器仪表产品大多属中低端水平,分析仪器占全球市场份额不到千分之三。

中国新材料研发机构、企业大都采用国外仪器设备已成为普遍现象。对此,李奔表示,我国关键新材料自给率仅为14%,主要原因在于国内研发设备的自主创新能力薄弱,无法满足新材料研发需求,研发机构、企业不得不通过进口仪器设备满足研发需求。

以扫描电子显微镜为例,其知名生产厂商均为国外企业,如,FEI、蔡司、日本电子、日立、泰思肯。这些厂家产品自动化程度高、应用性功能较完善,相比国内产品具有较大优势,国产仪器设备能够满足基本应用功能,但技术有待提升。

“由于研发新材料的仪器设备的核心技术大多掌握在国外厂商手中,在资金充足的情况下,科研机构肯定优先考虑进口产品,只有性能满足要求的情况下才会考虑国产设备。”范斌对记者说的一席话,似乎道出了目前中国材料仪器设备的市场发展现状。

近日,上海东松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受复旦大学的委托,就扫描电子显微镜项目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供应商为TESCAN公司。据记者了解,TESCAN公司从1951年就开始制造电子显微镜,掌握着先进电子显微技术。

记者就相关事宜致电国内某仪器设备招标代理机构马姓负责人,对方表示,国内科研院校是根据本单位需求对材料仪器进行采购。通常会依照高、中、低端不同情况需求招标,中标与否由投标企业设备产品性能决定。不过他提到,国内厂商未必能满足相关单位对高端材料仪器设备级别产品需求。

长春微纪元科技有限公司销售经理邢宇对记者表示,目前,国外仪器设备稳定性等综合指标均高于国产材料仪器设备,国产设备只在某几项核心指标上可以达标。

缺乏核心竞争力

企业需政策支持

由于起步较晚,国内厂商没有相关技术积累。在前期研发高端材料的仪器设备时,国内厂商往往需要大量时间及人力物力,投入与产出明显不成正比。范斌表示,“从目前来看,以我们现在承担的场发射扫描电子显微镜项目为例,6年前就开始做技术储备,期间做了很多验证性工作,这种投入与产出比已经难以用具体的数据衡量。”因此,更多厂商以代理国外产品或天价引进技术进行产品生产,形成对国外技术产品的依赖。

邢宇介绍说,仪器设备这类高科技产品不像普通商品,即便真高价引进一部材料仪器也未必能掌握核心技术部分,由于对方有专利保护,就算将技艺熟记于心也不能照搬。

可见,中国材料仪器设备厂商普遍缺乏核心竞争力,在偌大的中国材料仪器设备市场却难寻立足之地。

“在高端仪器设备领域,国内企业缺乏对产品关键技术的研究,因此国内企业产品质量总体落后于进口产品。但是,造成国内市场上进口产品风光独好、市场份额差距悬殊这种局面的深层次原因是企业缺乏政策保护。”李奔表示。

国内很多仪器设备企业舍不得投入巨资进行技术研发,采取沿用他人的技术方式,导致国内专业技术落后,产品质量低劣。而国外在高端仪器设备在研发上往往投入大量的资金,其产品技术含量高,质量可靠,相比国产仪器设备更具优势。

范斌认为,要改变这种局面,一方面,企业要加大研发力度的投入;另一方面,国家要出台相关政策,比如减免税等政策,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支持相关研究机构采购国产仪器设备。

李奔表示,要扭转这种被动局面,一是要利用特色资源,发展专用领域分析仪器及其系统;二是发展有一定研发基础的高档科学仪器产品;三是加强通用分析仪器关键技术和关键部件的研发,增强产品的可靠性和稳定性;四是研发高档科学仪器的关键零部件;五是加强专用科学仪器应用标准的研究。

关于我们 | 报纸征订 | 投稿方式 | 版权声明 | 广告服务| 集团简介| 加入我们

版权声明:《中国企业报》刊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企业报社。未经报社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将《中国企业报》刊发的内容用于商业用途。如进行转载、摘编,必须在报社书面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作品来源"中国企业报"以及相关作者信息。
本站地址:北京海淀区紫竹院南路17号 邮编:100048 电话:010-68701050 传真:010-68701050
京ICP备11013643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082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