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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1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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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企是依法治国的微观基础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董克伟

从1999年将“依法治国”正式载入宪法,到十八大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再到此次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全面“从严治党”的一系列文件,“法治化”正在愈加深入人心。

在这样的大背景下,依法治企制度化也顺理成章进入人们的视野。

首先,在中国的国体下,依法治国、依法治党、依法治企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依法治国的核心和前提是必须依法从严治党,而依法治企是推行依法治国的微观基础,同时依法治企又为依法治党创造了必要的社会生态基础。从近年来“打虎拍蝇”的典型案例中不难看出,很多党员干部的贪腐行为都是在参与和插手企业的经济活动中形成的。没有一个依法依纪的执政党,依法治国将无从谈起,而没有法制约束的企业所带来的假冒伪劣丛生、不公平竞争滋生蔓延、黑金腐败大行其道必然导致党内贪腐盛行、国家经济社会畸形发展。

所谓的法治企业,就是企业要依法实行自由、平等、权利和义务相对应的经营和发展,树立法制观念、实行依法治理,建立科学完备的现代企业制度体系,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不断推动企业深化改革转型升级,提高竞争力,实现企业又好又快的发展。法治企业的建立和完善,主要强调的是在现代的法治国家建设当中,推动现代企业制度的建设。而从当前中国的实际情况看,现代企业制度的建设仍是任重道远。

在某种意义上而言,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随着改革不断深入,市场经济环境下的各种经济活动以及各个经济利益主体的关系变得越来越复杂,企业面临的各种风险越来越多,企业作为市场的主体,假如缺乏法治观念,就会面临巨大的经营风险。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各类主体必须按照平等的市场规则、通过公平的市场竞争求生存、谋发展,企业要想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站稳脚跟,必须知法懂法守法用法,不断强化依法治企。

应当看到,历经30多年的改革开放,中国企业一方面经过市场经济的洗礼,愈加成熟规范,但另一方面,随着改革进入“深水区”,企业面临的内外部经营环境更加复杂。企业如何应对经营管理中的各种法律风险,在依法合规经营的同时,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构建完善的企业法治文化,已愈发凸显其重要性。

当前,依法治企要实现制度化、常态化,有两个关键环节是不容忽视的。

首先,只有建立、完善并落实现代企业制度,才能够实现以法治治理企业的目的。事实上,目前绝大多数企业都已经建立起了相对规范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但不完善、不落实的问题依然大量存在。反腐大型电视纪录片《永远在路上》第三集《踏石留印》中,披露了房地产公司万科行贿的内幕,节目播出后,多次公开场合称从不行贿的万科创始人王石再次成为舆论热点。究其实,还是企业管理制度贯彻落实不力。在新常态下,企业要进一步完善建章立制机制,坚持立改废并举,增强现代企业制度的科学性、系统性、及时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其次、应进一步完善法律顾问制度,提高法律服务水平。今年3月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22次会议强调,在国有企事业单位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是落实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举措。在当前推行“一带一路”和越来越多中国企业走出去的背景下,完善和全民推行法律顾问制度显得愈加重要和迫切。

应当看到,依法治企是一个漫长渐进的过程。必须深刻认识到,制度化地落实和推进依法治企是治企之道、强企之基、兴企之本、健企之策,是企业持续发展的动力和长青不败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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