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煤电项目 将难获贷款无法并网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见习记者 甘国治
近日,国家能源局公布了一份名为《关于进一步调控煤电规划建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特急文件。《通知》指出,“十三五”期间我国煤电过剩风险日益显现,各地违规建设煤电项目情况仍然存在,进一步加大风险预警等级为红色省份自用煤电项目规划建设的调控力度。有专家分析,随着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煤电过剩风险逐步显现。
15项煤电项目遭取消
涉及多家电力企业
为化解煤电潜在过剩风险,今年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我国煤电有序发展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电力项目开工建设秩序的通知》、《关于建立煤电规划建设风险预警机制暨发布2019年煤电规划建设风险预警的通知》等文件,促进煤电有序发展。这些文件内容涵盖了煤电项目的规划、核准、建设、淘汰落后产能等多个环节,以督促各地方政府和企业放缓燃煤火电建设步伐。截至2016年上半年,火电完成投资379亿元,同比下降了6.4%。
国家能源局局长努尔·白克力曾在电视电话会上指出,近年来我国煤电装机规模快速增加,煤电产能过剩潜在风险逐步显现。预计今年新增装机规模将超5000万千瓦。如果按这样的发展态势,未来几年,我国煤电行业将会像现在的钢铁和煤炭行业。
9月23日,国家能源局发布了《关于取消一批不具备核准建设条件煤电项目的通知》,取消吉林、山西、山东、陕西、四川、江西、广东、广西、云南等省份总投资550亿元、装机量1240万千瓦共15项不具备核准建设条件的煤电项目。其中一些不乏是当地政府的重点项目。涉及国电、大唐、华电、华润、中广核美亚电力等8家大型电力企业。
“但是力度可能还不够。”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原所长周凤起接受《中国企业报》记者采访时直言不讳地讲道。
《通知》明确指出,对于存在未按核准要求建设、未核先建及未达开工条件建设等违规建设行为的煤电项目,以及未按煤电有序发展政策措施要求取消、缓建的煤电项目,相应省级发展改革委(能源局)要责令其立即停止建设,会同相关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并向社会公布;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能源监管机构将不予办理业务许可证;电网企业不得予以并网。
《通知》还提到,存在上述违规建设行为且拒不停工、不接受相关部门处理的煤电项目,相应省级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应视情况对项目单位施行限批新建煤电项目、开展自用及外送煤电项目优选工作时不予考虑等措施;国家能源局将通报全国;银行及金融机构要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停止对其发放贷款。
新能源限电严峻
淘汰煤电落后产能
“取消不具备核准建设条件的煤电项目,无疑是正确的。同时,还需要降低煤电发电量,以给新能源发展腾出一份空间。”周凤起如是说。
由于我国电力市场和电价机制不完善,加之部分电力系统灵活性不足,可再生能源与化石能源在运行上的矛盾日益突出。截至2016年上半年,全国弃风电量326亿千瓦时,弃光电量37亿千瓦时,相当于2015年全年的弃风弃光电量。新能源弃风弃光问题成为当前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最大障碍之一。
华北电力大学教授曾鸣接受《中国企业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未来,电力将逐步实现转型。在发电方面,由传统的以燃煤、化石燃料发电为主能源结构逐步转型至以可再生能源发电为主的清洁能源。这个转型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期间煤电的比例还将比较大,只能是逐步减少。”
“因此,将出现过渡期,也就是混合能源时代。在这个混合能源时代,煤电有一部分应该拿出来进行调峰,用来保障清洁能源的有效利用。”曾鸣表示,“煤电的调峰必须反映出其价值。那么就需要有辅助服务市场——要有碳交易市场,使得煤电的外部成本能够内部化,将煤电为可再生能源的调峰价值、容量价值体现出来。那么市场给予煤电应有的认可,煤电也可以得到该有的收入。”
曾鸣认为,长期以来,清洁能源的发展离不开国家补贴。随着发展,新能源补贴将逐步减少,一方面是技术的进步、成本已经有所下降;另一方面,从过去长期补贴实施的效果来看,并不是很理想。“目前补贴的缺口比较大,所以,现在到了该重新研究清洁能源补贴政策如何实施和调整的时候了。那么放开发电计划市场后,如果煤电把外部化成本内部化后,实际上煤电的价格是要上涨的。相对来说,清洁能源还是有一定的竞争力的,这就是发展的趋势。”
国家能源局电力司司长韩水曾表示,“抓住当前电力供需形势较为宽松的有利时机,加快淘汰煤电行业落后产能,对于保障我国能源安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