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引资不能拿“权力”为政绩背书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金开尔
招商引资的本质是资本运作。政府主导招商引资,本该是为了助推市场经济健康发展,补充市场自我发展中的不完善性。然而,长期以来,凡是公权力能够调动和支配的资源,无论是否触及法律法规红线,都会被用来为招商引资效劳。数字出官,官出数字,为了创造政绩和拔高自己的“顶子”,资本自然就成为权力顶礼膜拜的偶像。政绩饥渴,导致“权力献媚”,招商引资充斥着浮躁和混乱的味道。
在形形色色的招商乱象中,用贱卖土地引进外资,是许多地方政府惯用的手段,为了披上光鲜的“数字外衣”,有些地方官员不惜用手中权力,将土地作为“献媚”礼。梳理近些年来各地的土地出让收入不难发现,主要来源已从早年的开发区转向城市建设,房企也因此成为政府招商席上的贵宾。特别是前三年,地王大战席卷全国,房企拿地迈入“大跃进”时代,似乎给地方政府的招商引资又添加了许多非理性冲动。
如果说,在地产开发大跃进的2013年,不断爆出“地王”,地产总价、单价记录被不断刷新是正常市场行为的话,那么,将城市的核心地块贱卖出让,则是典型的“权力献媚”。
以浙江某市为例,2013年3月,由市委书记亲自负责的招商引资项目——城市核心区房产开发项目正式落地,土地成交总价5.56亿元。然而,这宗被当地媒体称为成功引进中国一线房企的地产开发项目,不仅没有引起当地官员的赞许和百姓的好感,反而备受质疑。
资料显示,2013年度该市主城区范围成交的房地产项目土地出让金为14.86亿元,按出让面积计算,土地均价为每平方米3310多元,有些稍好的地块已达到每平方米5000多元的土地成交价。尽管这些地段的售房价只有8000左右,但稍有实力的当地房企,依然看好本地的房产市场,屡屡出手。诡异的是,这些地产商对早已垂涎三尺的城市核心地块,却只能冷眼旁观。面对极低的起拍价,却出奇的“平静”,毫无悬念地被国内某一线房企以仅高于起拍底价100万元的价格中标,土地均价为每平方米3071元。尽管该核心地块每平方米均价远低于该市主城区所有土地成交均价,但售房价却达到每平方米9500元,而该楼盘的楼面价仅为每平方米1235元。
笔者认为,类似浙江某市这样百姓得不到实惠,企业得不到公平,就连本地官员也不认同的招商项目,是典型的“权力媚商”。
当领导意志高于一切时,权力就凌驾于法律之上,优惠力度与随意性平行,破坏的是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运行规律,流失的是数亿元的国有土地资源。这样的招商,不但不能算其“政绩”,还应追究其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和渎职之罪。
事实上,国务院很早就作出相关规定,明令禁止非法压低地价进行招商,但中国土地的行政性配置和行政权力对土地市场枢纽的控制,形成了土地资源这种不受监督的权力配置方式,导致名为国家所有的土地,实为地方所有,以至于导致国有土地资源流失的直接责任人,很少被追究法律责任。
卖地既可以满足财政需求并拉动当地经济,又能在极短的时间内显示出“政绩”,但政府主导的招商引资,终究不能取代市场经济活动本身。好大喜功、盲目决策者,用人民赋予的权力制作所谓的“政绩”外衣,为了体现招商“能耐”,用公共资源“献媚”资本市场,这种慷国家之慨,坏政府形象,献百姓利益的招商引资,与权力犯罪又有何异?
查阅大量被各地称为“一号工程”的项目,不难看出,所谓的“一号工程”、“一号项目”,几乎都与当地党委政府“一号人物”有关,或亲自负责,或亲自招商引资项目。这些项目,因“量大”而亮极一时,背后都有一个共同点,享受着“法外柔情”的特殊待遇:土地特别便宜、程序特别简单、优惠特别巨大、地位特别高大、法律法规特别无奈。
由此可见,打着招商引资旗号的“权力献媚”,危害远比一般性的弄虚作假要大,因为只有居要位、握重权的官员,才能促成“献媚”效果。当行政权力,或者党委政府要员,对某项工作有偏好、甚至偏执时,法律、道德、公平公正都会成为附庸和工具。
权力滥用是腐败的根源,权力献媚是腐败的开始。只有通过严格的科学论证和经得起市场检验的招商引资项目,才是过硬的政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