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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0月18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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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上最严限超载令” 掀行业改革新风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见习记者 贺璐

王利博制图

近日,交通运输部、工信部等五部门共同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意见》,并对治超工作做出全面部署。随后,由交通运输部最新修订的《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也正式印发实施,指出超限规定具体依据国家之前制定的标准执行。业内人士认为,上述两文件的制定标志着我国对货运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的治理进入新的全面大规模整治阶段。

相关业内人士在接受《中国企业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新政的出台会给整个物流行业带来诸多方面变革,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会引起货运企业物流成本上升。货运新政目前处于逐步过渡完善阶段,现阶段主要解决的问题是超重,尺寸超限问题不是当前解决要点。同时要看到的是,货运新政的完善,有利于使行业价格和市场与成本之间形成正确逻辑关系,推动整个货运行业长久健康发展。

引起物流企业成本上涨

与2000年交通运输部颁布的第2号令《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简称“2号令”)对大型物件运输提出的要求相比,《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修订的主要内容是:统一了超限认定标准,优化了大件运输许可流程,加强了对大件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的管理,规范了对违法超限运输行为的处罚等。

有观点认为,随着货运新政策的实行,部分物流企业将上涨运费且幅度会很大。据有关资料显示,从9月21日开始,已有物流企业将公路运费上调30%—50%。运费涨幅如此之大,在东莞市物流行业协会副会长陈辉看来,是国内公路运输业态发展的危险信号。他强调广大物流从业人员和司机不要空抬市场运价,指出货运业价格指数直接影响我国社会物流成本,运价长期高涨将违背我们所推行的包括对物流业在内多个产业链“降本增效”的核心意义。

天津德利得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运营总监恽绵从自身企业角度出发表示:“新政很可能带来货运成本上升。有部分线路的成本已经开始上升,但并没有达到业界预期的30%—50%。”

恽绵告诉记者,货运新政会对物流企业的公路货运资源带来影响,在一段时间内,可以利用的公路货运资源总量会减少,会导致供求关系变化,在一年过渡期后,轻泡货物运输资源会出现阶段性紧缺。同时给公路货运成本带来变化,单车运输货运量减少,将会造成公路货运单位运输成本上升。并且,物流企业与甲方客户的合同价格将会有所调整,由于公路运输成本的上升,初期是物流企业消化,但后期不可避免的将会波及客户的合同价格。

相关业内专家指出,在经济疲软的形势下,司机运载量减少,超载超限罚款政策使司机收入下降,物流企业盈利减少。各种过路桥费进一步缩减了物流企业利润空间,中小企业发展困难。

规范行业 重新洗牌

超载超限是多年来物流行业发展顽疾,在诱发大量道路安全事故,损坏公路基础设施,造成汽车生产厂家竞相生产“大吨小标”车的同时,导致货运市场恶性竞争不断。此次交通运输部进一步明确公路运输管理规定,不仅对超限超载货运司机进行罚款,还把车厂、公安交通管理等有关部门纳入监督范围,再次掀起了行业整改新风,也是积极响应国家“降本增效”要求的重要举措。

共生物流平台COO刘春生认为,货运新政对物流行业造成诸多方面影响,运输方式将产生结构性调整。公路运输货源将有一部分转向铁运、江海运及多式联运。公路运输车型配比也将产生结构性的变化,大车型需求将向中、小车型转变。受供求关系影响,同车型运价上升,且此次运价涨幅可能超过20%,而运输常用车型的涨幅可能更高。

同时,多层的转包比例将下降,吃差价转包的物流公司将面临业务减少、利益下降的双降压力,且部分可能退出江湖。受运价的影响物流公司势必向甲方涨价、承运司机降价。而承运司机因个体化的原因,单车价格降幅有限,只能消化掉因重量下降而带来的油费,过桥过路费的下降部分基本可以忽略不计。甲方相对强势,只能消除部分压力,最后压力在物流公司。最有效办法是通过降低分包的次数来承压,每减少一层的外包将新增10%左右的空间,所以“甩手掌柜类”的物流公司将受影响最大。

恽绵告诉记者,新政出台后,公路货运市场将逐步趋向于科学合理,原来通过不断的超限超载进行的恶性竞争将逐步被遏制。之前以个体户为主体的干线运输户,由于超载超限的优势将有所降低,将出现逐步规模化趋势;原来一直被诟病的公路三乱将能够有效地避免和制止;政府的管理模式和决策机制将更为科学有效。

此外,相关业内人士指出,物流产业链上依托公路运输的上下游行业也将随之受到影响。据卡车之家网站发布的消息称,煤炭、棉纺、化肥、石料等行业运输成本均上涨30%左右。

新政有待完善细化

新政中饱受争议的是关于17.5米大板车和集装箱的规定。按照规定,17.5米大板车只做大件运输,不能拉散货;关于集装箱则规定,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不得超过4米,车货总宽度不得超过2.55米,车货总长度不得超过18.1米。

一位货运车司机在网络上表示,17.5米大板应该被治理,作为特种运输车辆拉普货确实不合理,但在治理上不能一刀切。处理不好可能会影响货运车司机遵守行业新规的决心。

公开资料显示,目前国内普遍使用的国际标准集装箱为40英尺IAAA型高箱,箱体高度为2896毫米。按照相关规定,国产的牵引车鞍座高度在1300—1400毫米之间,挂车高度在1535—1640毫米之间。这就会造成货车在运输集装箱时实际高度合计大于新政规定的4200毫米上限,在现行体制下,大多数集装箱运输车辆只要一上路便要被处罚。

恽绵认为,新政中对于标准的解释和说明需要更细致的说法。例如超过强制标准的集装箱货车怎么办?同时,GB1589规定的是车板高,集装箱不是车的一部分,如果集装箱的车上装载了不能分解的货物,在超高时应如何执行?这些问题不能纠结于标准本身,在下一步细则中应该说明此类问题。

新政中规定“车货总质量超过《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的限定标准,但未超过1000千克的,进行警告;超过1000千克的,每超1000千克罚款500元,最高不得超过30000元。有前款所列多项违法行为的,相应违法行为的罚款数额应当累计,但累计罚款数额最高不得超过30000元”。有业内专家对此认为,货运市场不规范的深层次原因是运价不统一。运价长期偏低,使货车司机竞相通过压低价格“多拉快跑”提高收入。若运输行业能形成完善的运价标准,则有助于货运新政达到理想效果,运输行业将迎来安全有序的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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