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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5版            央企新势力·深度
 

2016年10月11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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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凶猛”布局新兴产业 央企再惹垄断争议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特约记者 董克伟

自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被提出后,就有观点认为,以央企为代表的“国家队”将依据其先天禀赋,利用其在政策和资金方面的优势率先在新兴产业领域“跑马圈地”。就在央企高歌猛进,频频以大手笔布局新兴产业的同时,有关国企垄断新兴产业、对民企造成不公的担忧也甚嚣尘上。

相关业内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在一些关系到国计民生特别是安全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央企的“垄断性布局”是非常有必要的。但同时要看到的是垄断绝不是央企赖以生存的手段,并且管理部门和央企一直在推动其他性质企业的融合与相互促进。而融合及破解垄断的最直接途径就是平等的市场地位。

垄断并非央企唯一标签

在进军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过程中,央企大手笔投入带来的影响,已然不是“是否会”形成垄断的问题,而是已经在某些领域客观存在的事实。对此,国家发改委投资协会常务副会长刘慧勇近日在接受《中国企业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在发展新兴产业、占领新兴产业制高点方面,央企的垄断地位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和必然性。但另一方面也要看到,垄断并非是央企进军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唯一标签。

刘慧勇告诉记者,中央企业大量进入战略性新兴产业是好事,中央企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综合实力突出,研发能力强,理所当然是产业结构调整和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主力军。有利于尽快实现中央提出的各项目标。

刘慧勇认为,“垄断”不能一概而论,作为事关国家安全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就不能完全放开,例如我国大型客机由于历史原因,技术已经落后于西方国家近20年,为赶超美国波音、欧洲空中客车两大巨头,研发出掌握自主知识产权的大飞机技术,国有企业特别是央企在这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性技术上完全有必要进行“垄断性”布局。此外在新能源汽车产业方面也有类似的例子。近年来,中国新能源汽车在政策补贴主导下产量大幅提升,但电池等核心零部件严重受制于外资。这种情况下,只有发挥“中央企业电动车产业联盟”的集中性优势,才有可能实现中国电动汽车标准的“海外输出”。

刘慧勇同时也强调,央企在进入战略性新兴产业时应该有边界,应主要在民营企业不愿意干、干不好但国家又有需要的一些行业上进行投资,比如一些具有外部性的公共产品,像大型基础设施、大飞机项目等。而一些容易挣钱的行业,国企应该少做,让给民企去做。

促融合破解民企焦虑

在采访过程中,多家民企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在竞相进军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过程中,央企的过度强大和政策上的优势,对于民企而言,其所带来的压力和疑虑是不言而喻的。

相关组织发布的统计显示,我国近三年的风电招标,最后中标的绝大部分都是国企,民营和外资企业微乎其微。以第四期项目为例,参加投标的开发商共有17家,都是清一色的国有电力公司。

“新兴产业开创时民营企业是先行者和排头兵,发展起来后国企却成了主体。”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研究室主任陈永杰表示,国企对民企的“挤出”效应明显。

垄断问题显然也引起了国家有关部门的重视和警觉。国家发改委起草的《关于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实施意见》,就是旨在破解民营资本和企业“看得见进不去”以及“进得去待不住”的怪象。

该《意见》依据2010年国务院下发的“新民营经济36条”制定,对其在政策适用、清除障碍、资金支持、市场准入、技术创新、融资、“走出去”等11个方面进行了完善和细化。

陈永杰表示,与实力雄厚、体积庞大的央企相比,民营企业有着天然的敏锐度和活跃度,更善于进行商业模式的创新。民企进入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主要应该是服务领域,而央企更应结合主业优势主导技术创新和高端制造,双方各有优势。因此,央企要乐于与充满活力、机制灵活的民营企业开展“联姻”,形成合力。这样将有助于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长远和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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