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中的“弃儿”
曾经作为西部新兴产业,如今面临大幅弃风限电窘境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见习记者 甘国治
王利博制图 |
河西走廊的百里风电场曾经是一大景观,也曾经是西部产业升级的希望,这里引来多家企业布局。
而甘肃工信委日前发布的《关于下达2016年优先发电计划的通知》则在业内引起一片哗然。“弃风限电”是这个文件的核心要义,而限电规模更是达到了70%。技术障碍、通道不畅、市场消纳不足为限电主要原因,如何突破困境,成为电力企业首要解决的问题。
限电要达70%,地方政府打脸能源局
上述通知下发后,受到业内人士与新能源企业的强烈反对与质疑,对甘肃工信委对抗中央的做法感到无比愤慨,国家能源局也致函认为该通知明显违反国家政策;甘肃工信委终于不得不撤回这一通知。
上述通知提到,2016年新能源优先发电量100亿千瓦时,2016年风电最低保障收购年平均利用小时为500小时,光电最低保障收购年平均利用小时为400小时。
而今年5月,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发布的《关于做好风电、光伏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工作的通知》,详细规定了风力、光伏发电重点地区的最低保障收购小时数。光伏发电、风电的重点地区根据目前存在问题的严重性被分为一类和二类,各地的保障性收购小时标准不同,其中光伏发电最高门槛为1500小时,最低1300小时;风电最高为2000小时,最低1800小时。
相比可知,甘肃省工信委发布的最低保障水平与国家之前的规定实在差距太多,还不到核定的30%,估算限电要达70%,这一数据引发了业内广泛争议。更耐人寻味的是,甘肃省此前曾立下了“雄心壮志”,要把新能源列为“十三五”拟发展的重点领域。
多位行业人士对记者表示,甘肃工信委的这一做法,明显违反《可再生能源法》的多项规定,严重背离中央低碳绿色发展、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和推动能源战略转型的精神,与国家的大政方针和现实需要都背道而驰。《可再生能源法》(2009年修订)第4条规定明确指出,以远低于国家规定的价格和数量水平收购可再生能源电力,致使可再生能源开发企业蒙受巨额损失,是对其合法权益的侵害行为。
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风能专业委员会秘书长秦海岩就曾公开撰文称,“保障性收购电量由国家能源局会同国家发改委经济运行局共同核定,地方各省或电力公司无权自行制定。甘肃工信委的行为是对中央政府部门文件的公然藐视和违抗,不但极大损坏了国家法律和政策的权威性,也严重削弱了政府的公信力”。
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前所长周凤起告诉《中国企业报》记者,“当前经济下行,用电量需求下降,增长率微弱。再加上国家整体规划上缺乏统筹,导致煤电过快增长,不仅不降低,而且处于快速增长,已经违背我国绿色能源发展的初衷。”
弃风限电严重,上市公司剥离亏损资产
由于弃风,部分企业出现经营困难。
中铝旗下上市公司银星能源在发布的今年上半年业绩预告中称,预计净利润亏损约7000万元至9000万元。而去年同期,公司盈利951.26万元。据称,利润亏损主要原因系公司所属风力发电企业一季度遭受弃风限电所致。
据资料显示,2013年中铝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并向银星能源注入风电资产,后者成为中铝这一有色行业巨无霸进军风电的主要平台之一。弃风现象持续发酵令中铝和银星能源的业绩受到牵连。此前在重组预案中,中铝宁夏能源风电业务等相关标的资产曾作出业绩承诺:2014—2016年,分别实现净利润4615.43万元、5459.87万元、6358.00万元。然而,2015年标的资产仅实现净利润2373万元,远未达到承诺金额。颇受争议的是,银星能源在业绩承诺未达标的情况下,并未启动当初作出的1元回购股份预案,而是以现金2694.4万元向银星能源补偿2015年未完成的利润差额。
除此之外,今年6月29日,中海油挂牌转让其所持中核汇海风电投资有限公司40%股权,作价9.64亿元。此前,新能源板块曾被中海油列为六大主业之一,但后来悄然撤下,只剩下了油气勘探开发、工程技术与服务、炼化与销售、天然气及发电、金融服务等五大业务板块。审计署当日公布的审计结果中称,中海油存在盲目投资造成巨额亏损,其中包括新能源项目。
针对风电企业因弃风亏损问题,周凤起认为,“有这方面原因,但不准确,从市场投资的积极性可以看出整个市场是否存在亏损情况。如市场亏损严重,企业的投资积极性立刻就会下降,这样的反应会比较明显。不过,现在弃风现象已愈演愈烈。”
电力行业整体产能过剩,今年可能更加严重,而风电行业前景虽好,但目前整体亏损较大。弃风率持续上升,给部分企业带来巨大的压力,令这些企业开始退出风电领域,不断缩小新能源版图。
千亿发电设备闲置,弃风限电形势严峻
早在今年4月,央视就关于甘肃“弃风限电”的现象进行过报道,报道中提到,甘肃酒泉有接近四成的风力发电设备被限制使用,耗资上千亿元打造的全国首个大型风电示范基地,因地方利益和部分保护主义,大量设备只能在戈壁上晒太阳,昔日“陆上三峡”成为“弃风大省”。问题来了,耗资千亿的清洁能源建好了,为何却不让使用?
据了解,甘肃是全国风能和太阳能资源最为丰富的地区之一,国家能源局公布的数据显示,2015年,我国弃风“顽疾”再次发作,全国弃风电量339亿千瓦时,同比增加213亿千瓦时,全国平均弃风率为15%,弃风率最高的甘肃省达到了39%,2015年也成为中国有史以来弃风最严重的年份。到了2016年上半年,问题愈加严重,全国平均弃风率攀升至21%,甘肃的弃风率到了47%。而甘肃的情况,只是整个“三北”地区新能源消纳情况的一个缩影。
所谓的弃风限电,是指在风机处于正常情况下,由于当地电网接纳能力不足、风电和火电冲突等原因,导致风电场风机暂停的现象,这样大量的浪费了风资源。
多位业内人士表示,地方政府要GDP、要发展可以理解,但不能罔顾现实、盲目加码。有企业高管曾明确指出,地方政府作为过度。“一些省委、省政府不顾需求和落实,只要求投资者们在自己地盘建设,要的只是目标容量,到头来受伤的还是企业。”
中国能源网首席信息官韩晓平在接受《中国企业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我国弃风弃光形势严峻,最重要的原因就是由于市场消纳能力不足与地方利益的保护,再加上设计院前期只做可批性研究,而不做可行性研究。”这也是电力改革不到位所导致的。
延伸阅读
9月9日,国家电网发展策划部在给环保机构中国绿发会回函中,就中国部分地区新能源发电“弃风”、“弃光”的问题进行了解释。
国家电网在回复关于部分地方公司存在未实现保障全额收购可再生能源电力情况的问题时指出,大规模新能源消纳一直都是世界性难题,与国外相比,我国的新能源消纳问题更为突出。我国新能源资源集中、规模大,远离负荷中心,难以就地消纳。新能源集中地“三北”地区电源结构单一,抽水蓄能、燃气电站等灵活调节电源比重低。加之近两年经济增速放缓,电力增速减慢,多种因素共同作用下,2015年以来新能源消纳矛盾更加突出。2015年,国家电网调度范围弃风比例超过15%的省(地区)4个,弃光比例超过15%的省(地区)2个,矛盾主要集中在新疆、甘肃、吉林等地区。
同时提到,出现弃风弃光的主要原因在于,一是用电需求增长放缓,消纳市场总量不足。2015年,国家电网调度范围内用电量同比增长0.1%,增速比上年低2.9个百分点,其中东北、华北、西北地区分别为-2.0%、-1.7%,2.0%。在电力需求增长放缓的情况下,包括新能源在内的各类电源装机保持较快增长。截至2015年底,国家电网调度范围内电源总装机同比增长10.8%,超过用电需求增速10.7个百分点。由于新增的用电市场已无法支撑各类电源的快速增长,导致火电和新能源利用小时数均出现下降。2015年,国家电网调度范围内火电、风电、太阳能发电利用小时数同比分别下降378、181、38小时。二是电源结构不合理,系统调峰能力严重不足。我国“三北”地区火电占比达到70%,而抽蓄、燃气等灵活调节电源比重不足4%。“三北”火电机组中,供热机组占很大比重,其中吉林占比达到74%,每年冬季保供热和新能源消纳的矛盾非常突出。据统计,2015年67%的弃风发生在供暖期,低谷弃风电量又占总弃风的80%。三是跨省跨区输电通道不足,难以实现在更大范围消纳新能源。电网项目核准滞后于新能源项目,新能源富集地区不同程度都存在跨省跨区通道能力不足问题,现有输送新能源的通道能力占“三北”地区新能源装机比重只有15%左右。截至2015年底,甘肃酒泉风电基地装机规模已超过1200万千万、太阳能发电近600万千万,但酒泉—湖南特高压直流工程2015年5月核准建设,预计2017年才能投产。四是市场化机制不完善影响新能源消纳。我国促进新能源消纳的市场机制滞后,目前仍然采用传统的发用电计划管理安排各类电源年发电量,新能源消纳受到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