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米估值暴跌折射常识思维回归
来源:中国企业报
(上接第一版)
小米是“互联网模式”开创者,OPPO、vivo则是精耕线下渠道的典型代表,OPPO、vivo成功“干掉”小米,表明线下渠道中非但不是“鸡肋”,而且有着强大的生命力和话语权。曾经喊出“小米手机没有实体店”的雷军,现在也开始设实体门店。2016年3月份,已经有多家小米之家实体店营业额超过一千万元。
不仅在销售规模上实体门店表现抢眼,即使是在盈利能力上实体门店也不弱于线上企业。就在一片唱衰实体门店的声音中,日本便利店连锁企业7-11公司2016财年实现人均创造利润116万元,这一指标与全球盈利能力最强的电商巨头阿里巴巴基本持平,阿里人均创造利润为117万元人民币。
尽管7-11是一家实体店运营商,但却有着比互联网企业更强的“互联网特征”。快速迭代、低成本试错是7-11的核心优势之一。2016财年,7-11日本公司库存周转天数只有10.1天,一年周转36次,比亚马逊还要快。专业共享模式是7-11的核心优势之二。Uber、Airbnb是互联网背景下共享经济的范本,其提倡的是把闲置的资源和业余的时间进行共享。7-11的共享,则是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7-11日本公司,只聘用了8000多名全职员工,其余从业人员总数超过40万人全部都是加盟店、制造商和供应商的雇员。大数据的处理和应用是7-11的核心优势之三。其最新的第六版数据处理系统,投资高达30亿人民币。
7-11的这些具有“互联网特征”的优势,即使是一些互联网巨头与之相比,也未必能够超出。
中国企业的互联网恐惧症,是在媒体炒作效应下的过度反应。那种认为企业不搞互联网销售就是死路一条的理念,把无数企业推上了互联网的“战车”,导致许多企业花费了巨大的代价和资源,并且损失掉了宝贵的时间和机会。在对于互联网空前的恐惧和浮躁中,企业家们和理论家们都忘记了两条关键的原则,即企业比较优势原则和社会化分工原则。企业所要做的就是把自己的比较优势发挥到最大。
根据中国互联网研究中心的调研结果显示,2016年之后,新增的网购人数越来越有限,网购用户的增长率将从2014年的19.7%下降到2017年的6.05%。小米估值的暴跌、互联网神话的破灭,对于中国企业未必是一件坏事,而是一个必要的预警。不但把主要精力用于研发、以产品创新取胜的华为荣耀可以打败小米,就连专攻线下渠道、网络出货量不足5%的OPPO也可以“干掉”小米,这才是正常的经济生态,也和欧美发达国家的市场生态相吻合。
常常会忘记最简单的道理和常识,这是人类最大的弱点,企业家也是如此。只有反思互联网恐惧症和互联网万能论,走出对互联网认识的误区,才会让中国企业找到真正的出路,而不是一窝蜂挤到互联网营销的独木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