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兴东北 关键在变革与创新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刘兴国
国家发展改革委8月22日印发了《推进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三年滚动实施方案(2016—2018年)》,提出在三年内分批实施涉及交通、能源、水利、工业、农业、城乡建设等多个领域的127个重大项目,预计总投资规模在1.6万亿元左右。这对振兴东北和东北人民来说,确实是一个令人振奋的好消息。但兴奋之余我们不得不反思一个问题:这些年来,中央政府为了推动东北发展而制定的区域经济政策已经不少了,投入的资金也不在少数,可长期以来并没有见到预期的刺激效果。相反,去年以来,东北地区遭遇了更为严峻的经济下行压力:2015年辽宁GDP增长率仅有3%,全国排名最后;黑龙江和吉林GDP增长率也仅为5.7%和6.5%,低于全国平均水平,2016年上半年,辽宁GDP增速继续下滑至-1%,已经呈现出衰退迹象;黑龙江和吉林的GDP增长率也不尽如人意,分别为5.7%和6.7%。
政府政策的倾斜支持,无疑可以为区域经济的发展创造更为宽松的环境,能够对加快区域经济发展发挥重要推动作用,但这些影响都是外部性的,非决定性的;真正能够持续推动区域经济发展的,关键还在于区域自身不断变革以适应时代发展需要的能力和区域创新能力。有政策扶持固然很好,但最根本的,还在于变革与创新。
首先,必须实现观念的根本转变。观念体现了人的文化水平和精神境界;在阻碍东北地区经济发展的各因素里面,观念的位置尤为突出,而且是涉及多方面陈腐落后的观念,包括阻碍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官本位观念、不利于劳动生产率提升的懒汉观念、不注重务实发展的假大空与面子观念、排斥创新发展的等靠要观念以及破坏产业共生与企业协同发展的盲从投资、不诚信与单打独斗观念等。
如果当地政府、企业管理者与民众不能在上述观念上尽快做出转变,重新构建符合市场经济发展所需要的现代新观念,东北地区的加快发展可能无从谈起。诚然,改变观念绝非易事,需要付出艰苦卓绝的努力;尤其是政府部门,必须改变当前对经济活动干预过多过细的做法,除了做好必要的服务工作之外,应彻底将经济活动的决策权归还给企业和市场,并让市场通过优胜劣汰机制去教育、引领和推动观念的转变。保守落后观念的根本性转变,既可以为当前域内企业的发展提供新的活力源泉,也可以显著增强东北地区对区域外资本的投资吸引力,为推动投资加快增长做出积极贡献。
其次,加快深化国有企业体制改革。东北地区是我国老革命基地,也是老工业基地,在过去几十年里国有企业曾经有过一段辉煌的发展时期;但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国有企业的部分弊端日益显现,尤其是那些墨守成规的国有企业,在效率效益上远不如活力十足的民营企业。在东部沿海地区,快速发展的民营经济,已经成为推动区域经济繁荣的重要基石。大量体制机制僵化、活力不足、效益低下的国有企业的存在,既是东北地区过去值得自豪的历史,也是当前东北地区振兴发展的绊脚石。
发展东北,必须以搞活当前居于主导地位的国有经济为出发点,因此,加快深化国有企业体制机制改革势在必行。东北国有企业的改革,已经到了等不起、拖不起的阶段。针对当前东北地区国有企业生存与转型升级能力不强的客观现实,应允许东北地区在国有企业改革方面先行先试,加快探索能够切实提高当地国有企业活力、增强国有企业竞争力的新体制机制,包括借助交叉持股完善国有企业治理与优化企业管理以提升管理效率,通过混合所有制改革充分嫁接国资与民资优势增强企业竞争力,实行员工持股更好激发员工积极性从而提高产出效率。
再次,必须着力引导东北地区企业加大创新投入、提升创新能力,坚持走创新驱动发展道路。我国继续走低成本发展道路的基础已经不复存在,东北地区也不是成本洼地所在,未来复苏发展,只能走创新驱动发展道路。一方面,政府应构筑鼓励创新的政策体系,推动东北企业以几十年来的工业与技术积累为基础,积极主动进行创新;另一方面,企业自身要强化创新发展意识,积极加大创新投入,有效开展创新协作,整合利用全球创新资源,尽早取得创新突破,以创新构建竞争新优势。
一是强化技术创新力量,不断开发新产品,增加产品附加价值,推动东北企业转型升级,向产业链中高端跃升,加快扭转目前东北制造业与东部沿海地区相比整体相对低端化的不利局面。二是高度重视商业模式创新,积极寻求以不可复制的新商业模式来弥补东北企业外部条件的不足之处,为企业开辟新的盈利增长点。三是引导东北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主动学习借鉴国内外先进管理经验,积极进行管理创新,持续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学会向管理要效益。
(作者单位:中国企业联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