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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8月30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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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容外卖网竞价排名是公然侵害消费者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李宏

近期,多家媒体称美团外卖、饿了么等外卖O2O,将竞价排名引入外卖平台当中来忽悠食客,此举再次触动公众神经。

营销链的一端连着商家,一端连着消费者,所以,这种做法究竟危害了谁,在此不言自明,最倒霉的是消费者,不但吃亏还可能上当。因为当有些消费者想通过互联网外卖订餐时,打开美团、饿了么等热门外卖网络平台首页,可能会直接在首页的“附近商家”中选择。大家一般都以为,排名越靠前,越可能就是外卖平台的优质商家,殊不知,有些商家是通过竞价排名的方式,直接进入首页附近,“跻身”为推荐商家的靠前名次。而这种名次,与饭菜质量和食客评价无关甚至负相关,只是餐饮商家花200多元就能往前排序。

前段时间,百度因竞价排名闹起的风波,虽说提醒了不少人,但可以肯定的是,如今还有许多食客仍被这种做法误导。不过,消费者终究能够知道,这类外卖网所谓的排名因竞价而获得时,最终的结果是没有赢家。食客不会继续看排名而下单;政府因监管缺位导致公信力降低;玩弄伎俩的小作坊一旦被曝光则声名狼藉,“赔本赚吆喝”;而收取商家小恩小惠的网络平台,即使暂时赚了点广告位推介费,最终也当成一个垫背的。对造成不公竞价排名的那些店家和网络平台,这不是损人不利己吗?

这种做法为何屡试不爽?究其根本,是无良商家对黑钱的贪婪所致,是有关部门的监管不力使然。怎样根治这种乱象?

其一,职能部门监管不力应被问责。

网信办和工商等监管部门,应对消费者合法权益负起责任,应拿出治理之策,对外卖平台的竞价排名机制加强审核与监管,如果是广告却不具有一般的可识别性,即意味着这种行为是对消费者知情权的侵犯。如果因此给用户造成误导并形成消费的事实,实质上属于一种欺诈违法行为,应当依照广告法的相关规定,对违法者予以严管重罚,对广告发布者除了依法开出相应罚款,并督促其立行整改。为了保证这项工作的有效推进,需要对“不作为监管者”作出前置性警示,以严肃纲纪,确保“非法竞价排名”失去滋生土壤,并通过机制、体制的完善,确保这类做法“玩不下去”。

其二,外卖平台等互联网企业,应“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正规的推行竞价排名机制本无可厚非,但外卖平台竞价排名要有规矩。讲规矩,必须依法按规实施,确保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这样赚钱心里才能踏实。

根据9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之规定,只要商家是花钱提升排名的,外卖平台就该明确标示出这是商业广告或商业推广,而不是自然搜索呈现出来的结果,让用户在选择时有所注意和区分,而不是让用户误把靠花钱排名靠前的商家当成有口碑、服务优质的商家,这是应当坚守的最基本的底线原则。而在今后,互联网广告也应全面依法驶入正轨。否则,必将得不偿失。

其三,消费者应积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我们不可苛求消费者成为生活百科的专家,但大家应力求掌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最基本的法规常识,一旦上当受损,坚决通过曝光和投诉等依法维权,形成人人都是消费者、人人都是监督者的事实。试想大家都“较真”,无良商家和外卖平台就不敢为所欲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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