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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版            中国国资报道
 

2016年8月9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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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中集团以市场化为导向 打造“法人治理结构”标杆

来源:中国企业报  

(上接G01版)

记者了解到,在积极探索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试点工作中,江中集团落实董事会选聘职权,对经理层进行选聘。

具体在操作上,由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组织实施总经理的选聘,董事会充分听取党委意见后决定最终人选。对于经理层副职的人选,董事会听取总经理意见,由总经理向董事会提请聘任,依法落实总经理对经理层副职的提名权。江中集团由董事会选聘经理层,已成为省属国有企业首创案例。

创新性设立

董事会常务委员会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由于江中集团属于商业类充分竞争型企业,过去传统的“董事会决策、经理层执行”的公司体制,层级众多、反应迟钝、决策缓慢,难以满足快速决策的需要。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江中集团按照法人治理结构要求,创新设立了董事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决策,实现企业重大决策权由董事会向经营管理专家的部分让渡,解决“决策层和执行层脱节”问题,使公司决策更加灵活机动。

在钟虹光看来,江中集团的主要领导亦是公司的创始人,伴随着企业的成长,积累了丰富的知识与经验。这些经验与知识虽有助于提升决策的科学性,但在执行过程中仍会出现偏差。而为了提高执行的效率与科学性,江中集团设立了常务委员会。

据悉,常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是董事会闭会期间的常设机构,负责对公司重大战略、重大投资以及与日常经营活动有关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方案。为保证董事会决议的落实及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董事会授予常务委员会督导与公司战略发展紧密相关的业务推进的权利和责任。

围绕中江集团100%股权转让这一历史遗留问题错综复杂的产权转让,公司常务委员会在董事会授权下,充分抓住资本市场的有利时机,通过公开挂牌、自由竞价的方式,经过82轮激烈竞价,最终中江集团100%股权以41.5亿元的价格成交,增值溢价率高达127%。

深化用人制度改革

不断增强企业活力

为了深化企业内部用人制度改革,江中集团按市场化原则选人用人,建立健全各类管理人员公开招聘、竞争上岗等制度,坚持和完善“干部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工资能高能低”的工作机制,扩大选人用人视野,加大优秀年轻领导人员培养选拔力度,在各业务线积极推进职业经理人队伍建设。

2015年4月,董事会常务委员会罢免三位业绩考核不合格的业务线总经理,并对业绩未达标的业务线进行员工缩减,建立能者上、庸者下的用人机制。而这期间未发生1起劳动纠纷,真正建立起以合同管理为核心、以岗位管理为基础的市场化用工制度。

江西省国资委副主任、新闻发言人李键表示,通过试点,江中集团明确了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和工作程序,明晰了董事会与经理层的管理边界,明确了董事长与总经理的职责分工和程序,保障了董事会依法选择管理者、总经理依法行使选人用人权,为进一步推进法人治理结构改革探明了路径。

“江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试点的目标任务是进一步明确股权多元化企业董事会在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核心地位。把江中集团公司打造成行业领先、具有较强带动力、营业收入过百亿的龙头企业,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其他股权多元化企业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提供经验。”钟虹光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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