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出台 网约车变“正规军”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本报记者 郝帅
王利博制图 |
7月28日下午,交通部、工信部等7部门联合颁布了《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上述两个文件均将于今年11月1日正式实施。
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暂行办法》明确了网约车的车辆性质为“预约出租客运”,有观点认为,这意味着网约车终获合法身份。但同时也有观点认为,此举并不直接表示私家车就可以直接参与运营。
相关专家告诉《中国企业报》记者,网约车具有非常明显的“互联网+”特征,《指导意见》和《暂行办法》的出台,说明政府对网约车的发展将更多地采用鼓励的方式,但这并不意味着不监管。同时,在网约车政策出台后,相关企业、部门应合理调整经营和监管以适应变化,而传统出租车企业也应积极跟进,主动适应市场。
从平台到车辆都要合法
《暂行办法》明确,应当将网约车车辆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有业内人士指出,登记后的车辆性质属于运营车辆,与私家车有着本质的区别。
该人士指出,运营车辆与私家车相比,年检更严格,5年内每年检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1次。而私家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同时,运营车辆相比私家车,在保险费用、管理费缴纳、交易流程、二手车交易价值方面都有很大差异,运营车辆的成本是私家车的几倍甚至十几倍。
此外,对于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和驾驶员也将实行许可管理。私家车转成网约车,要取得网约车运营资质和网约车驾驶员资格。具体的实施细则由地方交管部门进行制定。
河北经贸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王立军教授7月29日在接受《中国企业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此次颁布的《暂行办法》是主管部门的规章,是在相关法律框架下设置的对网约车的市场准入,也可以说是网约车获得了合法身份。从现在开始到实施还有3个月时间,相关部门将利用这段时间对相关事宜进行准备、摸底。
王立军告诉记者,网约车获得合法身份有一个程序或过程。应该是从网约车平台企业开始,主管部门先给平台公司办理营运牌照,企业在获得运营权后统计其平台上的车辆和驾驶员,然后报给相关主管部门,车辆和驾驶员在通过主管部门的核查后最终获得合法身份。
相关业内人士向记者表示,网约车平台公司在有法可依之后要严格按照规定审查车辆和驾驶员的资格,尽量不要出现问题,更不能应付了事,要切实按照政策要求对于车辆和驾驶员加强管理。除了执行行政规定之外,还要制定内部规章对车辆和驾驶员进行管理及约束。
11月份或引来
平台注册井喷
“力求彰显公平正义,兼顾各方利益,寻求改革的共识,力争取得改革‘最大公约数’。”在新政发布当天下午的新闻发布会上,就任交通部副部长仅10天的刘小明说的这番话凸显了此次发布的网约车“新政”的平衡性原则。
“我预测11月1日当天就会有公司去注册网约车平台,而且很可能不在少数。”王立军说,“首先是政策允许放开了,会有很多人关注这个行业,这样就会引来很多资金注入,可能会有多方力量进入网约车市场,而从事这个业务的基础就是平台公司的注册。其次,11月1日当天多方都会关注政策的实施,媒体也会跟进关注,对于新注册平台来说是免费打广告的机会,所以在11月1日可能会有很多平台注册。”
王立军同时表示,政府要对网约车平台公司进行合理调控,要做好市场测算,做好设立工作,不能一下子全部放开,也不能完全禁止。网约车平台公司不是日用消费品,毫无管制就会因供给过多而产生恶性竞争,并且出租车属于社会公众安全、生活、环保等一系列方面的行业,政府要适当合理调控。
而对于此次新规中提到的“顺风车、拼车等服务被划归到非营利性服务,不属于此次《暂行办法》管辖范围”。北京北斗鼎铭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春凤7月29日在接受《中国企业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顺风车和拼车不是纯粹的经营运营车辆,且情况比较复杂,规定不允许的情形,保证公平竞争不产生垄断即可,可以按照《民法》框架下的条款进行调整,不会有太大的影响。
传统出租车企业
应积极跟进
业内人士向记者表示,新规的出台,市场的准入对于网约车平台公司无疑是利好消息,首先有了合法身份,并且从现有的规定来看主管部门是在鼓励经营和竞争,并不是管制性的准入。能够说明此次规定制定中的前瞻性,适应了“互联网+”的发展趋势,对于出租车行业的发展也是有利的。
而对于传统出租车行业,王立军认为,此次《指导意见》和《暂行办法》的出台对于他们来说是既有压力又有机遇。
“新规的出台对于传统出租车企业来说影响肯定会有,市场主体增加意味着供给端的增加,需求可能会有少许增加,但总的来说还是供给增加的多,所以会有一定的影响和压力。”王立军表示,“但新行业产生之后对于所有企业都是敞开的,传统出租车企业应该主动调整思路加入进来,不能有守旧的思想,要积极主动进入市场。事实上,传统出租车行业具有一定优势,比如说他们本身就有运营许可,只要注册平台企业后就可进行运营,而在这种平台下的车辆和驾驶员获得运营许可将有得天独厚的条件。再比如说,传统出租车的经营范围比网约车大,巡游揽客则是网约车不可以的,传统出租车公司只要主动调整思路适应市场也将大有作为。”
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院公路交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虞明远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对于传统巡游出租汽车而言,出租汽车经营权期限制和无偿使用的新规定将倒逼这类企业提升自身服务水平。
国家发改委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规划院信息室主任姜鹏则认为,“新政”关于巡游车的相关规定将有效弱化或消除行业壁垒,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鼓励出租车行业升级改造,拥抱新技术。根据他的预测,未来出租车的“份子钱”肯定会下降,未来出租车行业的经营模式也可能会发生较大的优化和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