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中国企业报

第02版:特别报道 上一版3  4下一版
第02版            特别报道
 

2016年7月12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放大 缩小 默认        

深切缅怀陈锦华会长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中国企业联合会 中国企业家协会

中国企业联合会三任会长:袁宝华(中)、陈锦华(右)、王忠禹(左)
陈锦华与时任联合国秘书长安南
陈锦华与世界经济论坛主席施瓦布

2016年7月2日, 陈锦华因病在北京逝世。陈锦华长期以来担任中国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的领导工作,是中国经济建设战线的杰出领导人,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作出了重大贡献,在经济界、企业界享有很高的声望。

陈锦华1999年至2007年担任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会长。期间,他一如既往关注中国经济建设工作,大力推动中国企联的改革发展,在中国企联的职能定位、组织建设、功能拓展、确立雇主组织代表地位等方面作出了不懈的努力和杰出的贡献。在陈锦华的领导下,中国企业联合会的工作在原有的基础上达到了新的高度。

重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陈锦华高度重视协调劳动关系工作,在他的领导下,中国企联作为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企业组织代表,一直积极参与国内协调劳动关系的各项活动,并组建了专职部门,充实了工作力量,确立了以雇主工作为立会之本的基本理念。

2001年8月3日,中国正式建立了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制度,同年召开了“南京会议”。

2003年6月2日,国际雇主组织一致通过决议,接受中国企联作为中国雇主组织的唯一代表,成为国际雇主组织的正式成员。

陈锦华指出:“中国企联正式被接受为国际雇主组织成员,这是一个重大突破,我们要把雇主工作作为我会的立会之本,统一思想,集中力量,全力以赴地把它搞上去。”

在这之后,中央和国务院又进一步明确中国企联作为中国企业组织代表参加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建设。这些重要任务既给中国企联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又极大地提升了中国企联在国内外的地位和影响力。

2003年,中国企联与国际劳工组织、国际雇主组织联合举办首届中国雇主论坛,此后连续举办四届。从2005年开始,每年表彰100名左右的全国和谐劳动关系优秀企业,促进全社会营造更加和谐稳定的企业劳动关系。

在2005年第93届国际劳工大会期间,国际劳工局理事会进行改选,中国雇主代表、中国企联执行副会长兼理事长陈兰通参选成功,以高票当选为雇主副理事。这是中国雇主代表首次当选国际劳工局理事会雇主副理事,是国际雇主组织和各国雇主组织对中国企联在国际劳工领域所作出贡献的充分肯定,为中国雇主组织更好地参与国际劳工事务的讨论和决策提供了广阔的空间。

2003年,在陈锦华的主导下,中国企联进行了章程修改,明确了企联的重要职责就是维护企业(雇主)的正当权益。为此,中国企联搭建了维护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工作委员会的平台,为企业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和指导,深受企业欢迎。

陈锦华多次强调,中国企联系统作为企业(雇主)组织代表,是国家赋予的历史使命和重要任务,是对企联系统工作的充分信任,是时代赋予的光荣职责,也是中国企联为企业和企业家服务职能的重大发展,各地企联要高度重视,有为才能有位。他积极推动各地企联组织建设和雇主工作,还为此亲自给各省委书记写信。同时,中国企联通过每年制定工作要点、开展工作调研、召开地方座谈会、组织专业研讨会等形式,交流地方经验,推动各地雇主工作,逐步实现省级企联、企业家协会工作到位,市级企联、企业家协会完善,县级企联、企业家协会逐步健全的目标。

目前,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三方机制已全部建立。地、市、州三方机制也全部建立,县、市、区级三方机制已建立3556个,约占县、市、区级个数的77.9%。

2004年12月31日,他亲笔撰写新年献词《与企业家同行》——中国企业联合会和中国企业家协会是中国企业家、雇主自己的组织,是中国企业家、雇主的共同家园。她热切需要全国企业家、雇主的关注、参与、支持和指导。让我们共同努力,提升“两会”的基本功能,使之更好地为企业、企业家服务。

积极推动大企业发展

从2002年开始,为顺应中国加入WTO以后面临的新形势,中国企联决定推出中国企业500强榜单,深入开展中外大企业对比分析研究工作。

陈锦华对此给予高度重视,认为“这是与我国现代化建设关系非常密切的一件大事,我们就该为企业做这样的事。”他坚决的态度平息了500强工作开始前的一些争议,并对工作的开展给予了直接的关心和指导,为之倾注了大量的心血。

他深刻指出,中国要参与经济全球化的合作与竞争,说到底要靠一批有实力、有人才、有技术的大企业和企业集团,靠他们发挥领头、示范和骨干作用。这也是所有发达国家称雄于世的无一例外的选择。中国企业要遵循企业成长规律,立足于自身的基本情况,以世界500强企业为目标,大力推进体制、技术和管理创新,加强品牌建设,实施“走出去”战略,不畏强手,敢于竞争,做强做大做优。政府部门要转变职能,尊重市场规律,关心、支持和推动大企业、企业集团的快速成长。

他多次强调,中国企联推出中国企业500强榜单,要从协会工作的特点出发,将之作为一个品牌来重点打造。他反复告诫,对于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要认真听取各方反映,努力改进,必要时还应做出说明,以取得社会各界的认同和支持。数据一定要科学、过硬,经得起各方检验,不断增强榜单的影响力和权威性。要了解国际机构的做法,学习它们联系企业和研究单位的经验。

陈锦华为此连续三年亲自撰写专题文章,发表在《人民日报》、《求是》杂志、新华社《国内动态清样》等重要报刊上。2004年10月,《人民日报》为他的署名文章《中国企业500强离世界企业500强有多远?》配发编者按,指出,中国企联发布中国企业500强名单,是中国企业界具有现实和深远意义的一件大事。

2005年9月,他专门给党中央、国务院写报告,郑重建议“全面分析中国企业做强做大的情况、问题,提出改进工作建议。”中国企联向国务院报送了《我国发展大企业的进展、问题与建议》的专题报告。时任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做出“中国企业联合会的报告,在分析我国大企业发展现状和问题的基础上,提出了加快大企业发展的建议,值得重视。希望中国企业联合会继续把这方面的研究工作做好”的批示。

此后,中国企联每年都向国务院报送关于500强企业发展情况和建议的报告,受到高度重视。为扩大500强工作的影响,在社会上营造关心大企业发展的浓厚氛围,中国企联在推出中国企业500强榜单的同时,每年举办“中国企业500强发布暨中国大企业高峰会”(后改为“中国500强企业高峰论坛”)。

他呼吁国家有关部门“重视中国企联开展的此项工作”,亲自邀请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国资委、有关地方政府的领导同志参加中国企业500强的有关活动,对此项工作给予积极鼓励和热情支持。

正是在陈锦华的直接领导和关怀下,中国企业500强工作的影响力与日俱增,取得显著成效,在社会上产生了广泛的积极影响。

中国企业500强榜单,真实记录和见证了新世纪以来中国大企业发展的辉煌历程。中国大企业群体的崛起,也深刻改变了世界大企业的版图,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和国家竞争力的显著象征。

支持发展民营经济

2003年10月,陈锦华在民营经济最发达的温州、宁波、绍兴等地调研,完成了他“十年后再来”的愿望。他说:“听了几家打火机行业有关厂家的汇报,我感觉他们的成功在十年前是不可想象的。与十年前相比,他们重视品牌,从模仿到创新,已经跨过了最重要的一步。另外,产品的技术含量普遍提高,有些设备是世界一流的。第三,通过兼并重组,已经有一些企业做大了,甚至可以与世界强手竞争。”

所以他坚持强调,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民营经济不断发展壮大,已经成为支撑国民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

两年后,陈锦华在“2005年中国民营企业发展论坛·东湖论坛”上发表的贺词中有这样一段话:“这次大会是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各项方针政策的具体体现。搭建这一学习、探讨、交流的平台,有助于民营企业和企业家更好把握政策取向,深入了解宏观经济发展形势与产业发展动向,对加深和扩大政府与企业、企业与社团组织、企业与各界专业人士以及企业与企业之间的沟通、交流与合作,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当天的会议,表彰了一批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不断创造优良业绩、努力提高自身发展能力和积极承担社会责任方面表现突出的优秀民营企业和优秀民营企业家。陈锦华特别对企业家们强调:“这必将激发民营企业家的创业激情,促进民营企业加快发展步伐,通过加强管理、加大创新力度和不断提升自身素质,全面提高企业竞争力。”在祝贺获奖企业家时,陈锦华由衷地表达了他的敬意。

陈锦华还分析道:“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我国改革发展和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关键时期,民营经济不仅将继续成为深化和完善市场化改革的重要力量,而且在实现我国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缓解就业压力、缩小地区差距和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通过这些分析,他给民营企业指明了发展的方向。

企业家在会后研讨中表示,陈锦华关于“我国即将迎来第十一个五年计划,这期间是我们民营经济发展规模进一步扩大、发展步伐更趋于成熟稳健和发展环境更加健康和谐的重要阶段”的预测给了他们极大的鼓励。

他们一致认为,那次论坛的举办和陈锦华的祝词,为中国民营企业持续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东湖论坛”在很多民营企业家的记忆中成为永恒。

他对个体的民营企业也十分关注。2006年3月,在“自主创新要做好六项工作”座谈会上,他动情地讲述过“海尔为什么会有辉煌成就——不守旧、不满足”。2006年9月,他在《三九的教训——“一个人说了算的制度性缺陷”》一文中指出,不讲科学、不讲民主,成功是偶然的,而失败是必然的。

他曾经在不同的场合,多次对民营企业的发展提出要求,要认清形势,抓住机遇;要重视知识,重视培养核心竞争力;集中力量搞好主业,不搞盲目扩张;要做到诚信经营,信誉第一;要保护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

在2008年起全球经济危机爆发后,他也指出制造业是强国之本、要立足实体经济,特别是中小企业和微型企业要沉下心来搞企业,并对受到挫折的民营企业进行鼓励。

推进管理创新技术创新

陈锦华十分重视企业管理和企业技术创新工作。担任会长以来,他高瞻远瞩,服务国家工作大局和企业发展,经常在报送的有关企业管理和企业技术创新项目报告中做出重要批示。

从2003年开始,在陈锦华推动下,中国企业联合会开始举办一年一度的“全国企业管理创新大会”,成功搭建了官产学研有效结合的全国企业管理创新交流沟通平台,并承担了国家级企业创新成果审定工作。该大会至今已成功举办13年,成为国内最具影响力的企业管理盛会。陈锦华每年都亲自参加,勉励企业加强管理创新,不断增强管理水平。

2006年4月5日,陈锦华在中国企业联合会编纂的《现代企业管理动态》上刊载的“我国企业管理现代化进程的特点和趋势”一文中做出批示:“这件事企业和国家都很需要。也可以把最成功的、失败的企业,分别归类,从管理上找找成功或失败的共性问题,研究具有普遍意义的借鉴经验和教训。”

陈锦华还对近年来一些失败企业的原因进行了系统研究和总结,撰写了《中国企业失败原因探析》专题报告。随后,他在当年“中国企业500强发布暨高层论坛”上,又以三九集团“一个人说了算”的制度性缺陷为案例,全面论述了企业要建立科学民主的领导体制,推动了我国企业理性发展和健康成长。

2007年9月22日,时任国务院总理的温家宝在陈锦华代表中国企业联合会报送的《关于加强管理、实施推进企业做强做大》的报告中批示,“锦华同志关于加强企业管理的意见非常正确。管理是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关键。切实加强管理,必须从规章制度、工艺技术、质量标准、生产定额、操作规程等基础做起。锦华同志在企业联合会工作期间,做了许多工作,提出了重要的建议。衷心希望他继续关心国家建设事业,多提宝贵意见。”

这是近年来国务院总理首次对企业管理工作的直接批示,在我国企业管理界具有里程碑意义。

2005年1月,陈锦华敏锐觉察到中国企业技术自主创新的春天来了,他说:“中国企业联合会应该在这方面有所作为,推动企业不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中国企业联合会便专门成立了课题组,先后赴北京、上海、深圳、武汉等地就企业科技创新状况进行了实地调研,并对2005年中国企业500强进行了问卷调查。

2006年1月4日,中国企业联合会在北京组织召开了“自主创新与企业发展高层座谈会”,发布了“中国500强科技自主创新问卷调查分析报告”。陈锦华以“自主创新要做好六项工作”为题,从“企业要成为研究开发投入、技术创新活动和创新成果应用的主体”、“营造创新氛围、构建有利于创新的企业文化”、“重视市场在创新中的导向作用”、“利用国内国外各种社会资源”、“重视创新人才的激励以及研究机构建设”、“大力倡导企业家的创新观念与创新精神”六个方面进行了系统论述,引起了国家相关部门和企业界的高度关注,许多观点被吸收演变成为了国家政策。这一“自主创新”理论影响了此后十年的中国企业。

关注企业家队伍建设

陈锦华非常关心中国企业家队伍成长。在担任中国企业联合会会长期间,把培育和壮大企业家队伍、维护企业家合法权益、大力宣传优秀企业家先进事迹、促进在全社会形成尊重和重视企业家良好社会氛围、开展企业家交流和为企业家提供智力服务作为企业联合会的一项重要工作。

陈锦华说:“一定要重视企业家的作用。”他曾饱含深情地引用鲁迅先生《中国人失掉自信力了吗?》一文讲到的话“我们从古以来,就有埋头苦干的人,有拼命硬干的人,有为民请命的人,有舍身求法的人……这就是中国的脊梁”,并指出:“今天的中国,最需要的不就是这种精神吗?我们的许多企业家,他们的敬业精神,他们的战斗,他们的贡献,不也是证明吗?”他说:“中国的昨天、今天和明天,中国的强大都少不了忠于祖国、有抱负有作为的广大企业家。我认识他们中的一些人,和他们共过事,我感到不少人都是很有事业心、很优秀的人,是脊梁式的人物。没有他们在建设生产第一线的忘我拼搏,中国的经济不可能有现在这样的好局面。”

针对特定历史时期个别企业家“出事”,他立场坚定地说:“培养一个企业家不容易,但是要把他毁掉却是不难。平时没事时不关心,或者摊派要钱,或者把他们捧上天;一旦出事了,又每每缺乏分析,不敢实事求是地看待他们的功过是非,缺乏客观公正的言论,缺乏应有的合理保护。这是非常值得反思的。”

2000年,为了适应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形势,陈锦华提出,要全面提高企业家素质和能力。企业家要具有市场应变能力。企业家要根据不断发展变化的主客观条件,根据对外界环境的分析、判断,迅速抓住商机,做出反应。不仅如此,企业家的命运和国家的前途休戚相关,企业家要有坚定的思想信念,有较强的时代感,有高度的责任心,强烈的事业心。企业家要保持廉洁自律,加强操守修养。企业家是企业的当家人,大到企业发展的决策,小到个人的福利待遇,都必须审慎对待。

陈锦华为此曾专门撰文《正确看待企业家群体》,指出“企业家一定要有理想有抱负。”

陈锦华的这些论述,表达了企业家的心声,深受企业家的拥护和欢迎。不仅在当时对促进企业家队伍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就是在今天,对促进企业家队伍健康发展、激励企业家积极应对经济新常态下新情况新问题的挑战、推动企业创新发展,也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2002年他参加全球工商领导人论坛时指出,企业家应当在变革与发展中担负起社会责任,诚实守信、可持续发展、协调好劳动关系。

他特别强调企业家的创新精神,指出,企业家最宝贵的素质是创新素质,最基本的要求是不断创新、永远创新。创新能力是企业家品质、智慧、才能和心理的集中体现,创新能力是企业家的核心能力。没有创新,企业家的作用就会显得平淡、平庸,企业就不会有生机和活力。一个企业家,如果缺乏创新精神,不去开拓进取,就会被激烈的市场竞争所淘汰。

由于陈锦华本身就是杰出的企业家,他领导的宝钢和中石化都在中国企业史上地位突出,所以他对于企业家以及企业家精神的言论真实、中肯,长时间以来都得到企业家的共鸣。

广泛开展国际合作

陈锦华担任中国企联会长期间,十分重视中国企联的国际交流合作,配合政府开展民间外交,不断加强和推动中国企联与国际组织、相关国家企业组织间的交往,并以此为平台,促进中国企业与世界各国企业的沟通、交流与合作。

陈锦华认为,进一步融入全球,就更需要加强中国企业的国际化步伐,一方面学习借鉴和把握国际规则,另一方面要提高中国企业界在国际社会的话语权。中国企联就是要帮助中国企业“走出去”,为企业寻求全球资源的优化配置,推动中国企业的发展壮大,为中国企业“走出去”进一步发挥作用。

自1999年以来,陈锦华多次率中国企业家代表团出席由中国企联与日本经团联合作召开的“中日产业研讨会”。他还领导中国企联与韩国全国经济人联合会建立了合作关系,共同举办“中韩高层财经界对话会”。2006年9月,他曾建议将各自的双边交流合并为中日韩三国财经界高层对话会,共同推动东北亚经济的合作与发展。可惜由于种种因素,这一愿望尚未得到实现。

但是,经过陈锦华的不懈努力,把中国企联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推向了一个更高水平,使得中国企联整体对外交流工作受益匪浅。

在担任中国企联会长期间,陈锦华以其作为中国企业家组织最高领导人的影响力,受到外国国家及政府首脑的重视,视陈锦华为“中国企业界领袖”。

多年来,中国企联与世界经济论坛通过合作召开“中国企业高峰会”,与美国《商业周刊》建立合作关系,召开了有美国前总统布什等国家前政要出席的“全球CEO论坛”,推进中国企业参与国际交流,为中国企业了解世界、走向世界起到了积极有效的作用。他还作为中方首席代表,在筹备博鳌亚洲论坛期间,带领中国企联鼓励和动员中国企业积极参与该论坛的建设工作,同时带动了中国企联向更高国际交流平台迈进。

在陈锦华的带领下,中国企联一直致力于推动企业的社会责任工作。为促进企业在保障劳动者权益、环境保护、资源合理配置、诚信商誉、提高就业水平和促进社区稳定等方面,履行了应尽的责任,作出了应有的贡献。中国可持续发展工商理事会和全球契约中国组织的创立和工作就是最典型的案例。

早在上个世纪90年代,他就明确提出成立中国可持续发展工商理事会。“可以把更多的中国企业组织起来,与跨国公司共同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提议一经提出,就得到了中国石化、宝钢、BP等国内外大企业的响应。

这样,中国企业联合会与世界可持续发展工商理事会于2004年共同发起成立了中国可持续发展工商理事会(英文简称CBCSD)。陈锦华亲任第一届会长。

成立以来,CBCSD推动工商企业在可持续发展领域探索和应用解决方案,锲而不舍、勇于创新,受到国际社会的高度认可和赞赏,在国内外的影响力与日俱增,已经成为可持续发展领域的一支重要力量。

为进一步扩大中国企业在国际上的影响力,中国企联成为全球第一个参与“全球契约”的国家级雇主组织。借助“全球契约”的平台,中国企联的企业社会责任工作有了更多的发展空间。

2001年12月8日,中国企联与联合国首次在北京联合举办了题为“新世界的中国企业”研讨会,将“全球契约”正式引入中国。2002年1月20日,联合国秘书长安南亲自致函陈锦华会长,对中国企联的工作给予高度评价。安南在信中指出:“尊敬的陈先生,你会与联合国共同举办了‘新世界的中国企业’讨论会,这是对‘全球契约’的支持……您的开幕致辞,对‘全球契约’表示了坚决支持,极大地促成了会议的成功。”目前,全球契约中国网络已有300余家成员,其中企业成员230家,包括中央企业23家。

关于我们 | 报纸征订 | 投稿方式 | 版权声明 | 广告服务| 集团简介

版权声明:《中国企业报》刊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企业报社。未经报社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将《中国企业报》刊发的内容用于商业用途。如进行转载、摘编,必须在报社书面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作品来源"中国企业报"以及相关作者信息。
本站地址:北京海淀区紫竹院南路17号 邮编:100048 电话:010-68701050 传真:010-68701050
京ICP备11013643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082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