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乱收费再遇重拳整治 新政实操仍存难点
业内人士建议,应建立完善的配套监管机制,同时拓展更多的融资渠道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本报记者 崔敏
王利博制图 |
日前,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商业银行收费行为执法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进一步明确了商业银行在收费中可能被认定为违法的情形。
《中国企业报》记者在调查采访时发现,很多商业银行迫于业务压力会出现一些收费不合理的现象。有业内人士认为《指南》的发布有望解决商业银行收费乱象,也有相关人士认为《指南》在实操层面仍存难点,应该建立完善的配套监管机制,同时还要多为企业搭建有效的贷款渠道。
六类收费被认定为违法
《指南》对商业银行服务收费进一步明确规范,是治理银行乱收费行为的又一剂“猛药”。
值得一提的是,《指南》还附有《商业银行收费检查文件汇编目录》和《商业银行违规收费典型案例》两个重要文件,列举了只收费不服务、超出价目表收费、违规收取委托贷款手续费、转嫁成本、强制服务并收费、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等六大类17个典型案例,每个案例代表一种违规收费类型,为价格主管部门查处商业银行违规收费行为提供指南。
香颂资本执行董事沈萌认为,该《指南》出台的象征意义更大。“目前经济下行,资金供求更加趋于不平衡,银行的话语权更大,同时在银行业绩考核指标的压力下,银行具有积极开展息外收入的动力”。
业内人士表示,规范商业银行收费是缓解融资难融资贵的重要一环,《指南》的发布,有望解决目前商业银行收费存在的一些问题。如与贷款挂钩只收费不服务、对小微企业优惠政策落实不到位,超标准、超范围收费等行业乱象。
企业交费名目繁多
一位银行内部人士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很多商业银行的确存在财务顾问只收费不服务的现象,因为现有的商业银行中从事投资银行业务的人员素质还不够高,同时企业也不愿意银行做投资规划。“这项服务目前来说不太切合实际,可是各家银行都在发展中间业务,为了完成上级行的指标,只能强加给贷款企业。”该人士补充道。
雪翎文化CEO杨翎坚告诉记者,在二三线城市贷款有附加费用是很普遍的,虽然政府和银监会也在干预限制,但还是杜绝不了。企业为了更容易获得贷款,不得不购买银行的理财产品,而且正式贷款合同和附加条件的合同是分开的,很多理财产品都是与第三方签署的,从表面上看不出相互的联系。
某大型房地产集团负责人也向记者反映,在地方上,一些企业在贷款时隐性成本太高了,比如银行收取咨询服务费,甚至还有以旧还新,即银行将贷款贷给老客户,先将旧贷款还清,剩余部分才能流到企业,最后算下来企业的贷款成本很高。
对于这种现象,沈萌认为,银行作为资金交易中的强势一方,通常在对企业进行融资时具有很强的话语权,因此虽然央行设定了基本利率,但实质上作为稀缺性资金的重要供给方,在不平等的资金供求关系中往往会将其优势转化为经济利益,因此会在正常费用和利息外要求企业以各种费用方式支付,同时规避央行关于利率上限的规定。
“多年来,银行乱收费的现象屡禁不绝,这反映出银行作为金融‘一哥’的强势地位,大多数企业在资金融通等方面的首选依旧是银行,许多传统银行固步自封,服务意识不到位,没有对消费者的权利保护给予足够的重视。银行客户作为弱势群体,一方面无法对收费的合理性做出判断,另一方面欠缺维权意识。”融360理财分析师杨若晨说。
实操层面仍存难点
政府监管部门与商业银行之间在服务收费上一直博弈不绝。从2003年银监会发布《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拉开了银行收费的序幕;到2012年银监会下发《中国银监会关于整治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规范经营的通知》,对银行业系统不规范经营行为进行专项整治;再到2014年银监会和发改委正式公布《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直到此次发改委印发的《商业银行收费行为执法指南》,政策措施一次比一次完善。
对此,杨若晨认为,虽然监管部门出台了很多治理乱收费的措施,但是一些商业银行通过变换收费项目,使乱收费行为“换马甲”卷土重来,这就要求监管部门要在实操层面堵住漏洞。比如此次禁令缺乏对于乱收费明确的界定以及配套的监管机制,这就削弱了监管力度。“不同银行内部规定不同,具体实施操作起来也应视情况而定,所以,乱收费的治理不可能一蹴而就。”杨若晨补充道。
有银行内部人士也表示,对于商业银行收费应该做详尽调研,尤其是各省市的银行,在监管上存在很大难度,专业能力、服务能力也有所欠缺,很容易造成收费不合理的问题。她建议,首先应该设立非常完善的配套监管机制;其次应该按照各地区商业银行的不同状况实施监管,并对从业人员加强教育培训;再次各地应该开放投诉通道,比如有专门的APP或者微信公众号,或者投诉热线,企业和个人一旦发现商业银行乱收费现象立刻投诉曝光,便于监管层及时掌握动态,加大社会监督。
杨翎坚说:“避免银行乱收费不是单靠一个政策就能解决的,最主要的还是要完善现有的贷款渠道,通过多方提高监管门槛,对费用进行清晰明确,避免企业需要贷款而进行盲目跟风运作。”
上述房地产集团负责人也表示,《指南》是能起到一定的限制作用,但是“僧多肉少”的时候恶性竞争和霸王条款就必然存在,还是应该从根本上为企业多搭建有效的贷款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