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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版            国际合作
 

2016年7月5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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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非经贸合作迎新发展 劳动关系受瞩目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本报记者 李霂轶

自本世纪以来,非洲经济保持着年均5%的增长速度,部分国家甚至超过了8%,非洲经济受到前所未有的关注。基于中非的长期良好的经贸合作,中非的合作似乎迎来了又一发展高度。

中国企业联合会自2007年起与挪威工商总会及东非相关国家的雇主组织开展了“中挪非企业社会责任”项目,就在东非投资的中资企业建立和谐劳动关系进行研究。对此,《中国企业报》专访了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副理事长于武。

《中国企业报》:相较前几年,非洲的投资环境是否有所变化?

于武:随着非洲大陆经济不断发展和市场日益开放,一个全新的非洲逐渐为人们所认识。非洲经济的振兴,以及农业、工业、基础设施、信息与通讯技术等部门不断取得新的发展,为境外资金提供了广阔的投资机会。东非共同体(EAC)(尤其是乌干达、肯尼亚、坦桑尼亚和埃塞俄比亚)的政治环境和经济增长比较稳定。

《中国企业报》:为什么选择“劳动关系”这样一个细分的领域进行中非投资研究?

于武:中国企业家曾为创造非洲当地就业机会和促进东道国经济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在创造就业机会和发展当地社会经济方面,企业的贡献至关重要。有利的环境对于企业同样非常重要,可持续、可盈利的企业更是需要稳定的劳动关系,了解并尊重当地劳资状况,是工作场所构建和谐关系并开展负责任经营的一个先决条件。

有效处理国外劳动关系需要经验和对当地法律法规及文化的认知。跨文化经营和管理也是这些企业需要应对的挑战。缺乏此类技能的企业,有可能发生劳资矛盾和纠纷。不同的文化、历史、法律和政策,从各个方面不同程度地影响了投资东非的中国企业。一些中资企业在处理如工会、工资、劳动时间、劳动合同、工作条件、 福利待遇、工作场所安全与健康等问题时产生了困惑。在非的一些中资企业频繁发生劳动纠纷。各种冲突损害了企业的健康发展,影响了企业声誉和中国的形象。为了实现可持续发展,我们鼓励投资东非的中国企业更重视并处理好劳动关系。

《中国企业报》:非洲国家在劳动关系方面是否有一些法律保障?

于武:因为非洲国家早期大多是发达国家殖民地的历史原因,非洲国家的法律法规健全。目前我们主要研究东非,东非国家有着更加完善的法律体系,主要的劳动法律有:《劳动关系法》、《就业法》、《最低工资法》等。《劳动关系法》是规定劳资双方基本权利的框架性文件,包含了工人代表组织和雇主代表组织条例、劳动合同的认同、劳资纠纷的处理、罢工、劳动关系法院和三方劳动协商委员会管理条例等。不过,应该注意一些国家正在努力应对导致冗长法律程序的繁琐法律体系。此外,也存在着众多且活跃的工会组织。

《中国企业报》:你所提到的工会组织和雇主组织,是如何协调劳动关系的?

于武:工会组织旨在代表特定行业的工人并接受全权委托,通过与雇主组织集体谈判协议磋商和快速解决纠纷,保护并促进工人的权利和利益。我们这一课题研究包括了挪威工商总会(NHO)、乌干达雇主联合会(FUE)、肯尼亚雇主联合会(FKE)、坦桑尼亚雇主协会(ATE),以及我们中国企业联合会(CEC),这几家雇主组织汇集了来自东非、挪威和中国的专家,分享劳动关系经验和最佳商业做法,这些组织已对东非共同体(EAC)的中资企业开展了基线研究,确认了劳动关系领域的挑战。比如我们其中之一的合作就是提供一系列培训,以应对调研中确认的各种挑战。此外,还进行了以劳动关系和企业社会责任为主题的公司走访。雇主组织利用其共同的专业知识和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利用其成员公司的经验,示范工作场所的最佳做法,利用这些资源和技能的独特结合确保合作有效,解决问题。

加强中资企业对劳资问题、职业道德、员工福利的重视,能帮助其成功创建和运营企业,公司更容易在实现这些成果方面获得援助。

《中国企业报》:那么,中国企业在东非在劳动关系方面主要面临什么挑战?

于武:中国企业在投资东非中遇到的劳动关系方面的问题与挑战主要表现在员工招聘、雇佣合同、培训与晋升、工人的权利维护、集体谈判合同、纠纷申诉机制、工会组织确认和利益相关者关系等许多方面,以积极态度面对并有效处理这些方面的问题,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关键所在。

此外,集体劳动合同谈判是西方国家用于调节劳动关系的重要机制,是已被事实证明的调节劳动关系最有效的工具之一。集体劳动合同谈判的双方通常为雇主代表(一个或多个雇主组织)和一个或者多个代表劳工的工会组织,双方就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保护等事宜进行平等协商。但由于中国正在完善自身的市场经济体系,引入集体协商制度较晚,从立法到实践还处于起步阶段,集体合同的谈判主体不够明确,也缺乏合法独立的主体地位,大多数企业及基层工会组织对于集体劳动合同的内容、谈判方式、分歧处理等并没有明确的认识,不重视集体合同谈判在协调劳动关系中的重要作用。中国公司对工会的存在很不适应,并且中国公司的普遍问题是不善于与工会沟通。

《中国企业报》:对此,你对中国企业投资非洲有什么具体的建议?

于武:除了招聘当地员工,在招聘程序方面,法律对公平招聘程序提出了强制性要求,在通过报纸等媒体做招聘宣传和面试时,任何形式的种族、肤色、性别、残疾状况、孕产状况和宗教歧视都可能招致问题,还要处理好与当地媒体的关系。企业还应建立完善员工申诉处理制度和对话机制,定期与非洲员工展开对话,为员工依照正式程序维护其合法权益提供渠道,签订集体谈判协议,了解他们的心声及要求,疏解员工情绪,改善工作氛围,鼓励正当的申诉行为。当地雇主组织通常有相关专业人才队伍提供相关咨询服务, 可考虑邀请他们进行这方面的培训。对企业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培训,建议请当地法律专家一起参与,既保证规章制度的合法性,又有利于当地员工的认可和接受。在适当情况下,不但要加入华人华商组织或行业协会,还应考虑加入当地雇主组织,成为会员,获得服务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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