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助力金融信用建设 扩大黑名单推送将成重点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本报记者 崔敏
在各类金融创新尤其是互联网金融高速发展的同时,不断暴露出种种风险以及监管不足、信用缺失等问题,金融信用体系建设迫在眉睫。
出台政策加快信用体系建设
据有关方面统计,每年我国因企业诚信缺失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了6000亿元,这就需要监管部门、生产者、消费者多方面共同努力。其中,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不强烈,也是造成问题的原因之一。
事实上,监管层面也早意识到金融创新中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性,早在2014年6月份,国务院发布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这是我国第一部国家级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专项规划。发改委和央行是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的牵头单位,并于在2015年5月20日联合印发了2015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今年两会审议通过的“十三五”规划纲要专门用一章的篇幅,提出了“完善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任务。
据悉,刚刚出台的2016年国务院33号文件,是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
国家发改委财政金融司副司长李聚合此前指出,“在互联网时代,金融创新层出不穷,金融交易迅捷、海量,各类市场关联性高度增强,金融风险的传递加快。因此各类市场参与主体的信用状况,就成为安全运作的关键因素。国内外的实践都表明了完善的市场经济离不开信用体系的支撑,信用体系之所以能发挥作用,最重要就是从经济社会各个方面,对守信者能够予以激励,对失信者予以惩戒。”
大数据助力“客观信用”建设
汇诚信用管理常务副总经理刘艳表示,当今社会处于一个趋于大数据的时代,传统的信用体系建设已经不能继续适用于很多企业的信用评估,利用大数据的特点和计算方法,可以产生一个基于大数据信用评价体系下的“客观信用”。通过“客观信用”确定个体创造财富的能力、判断企业的发展趋势并根据这些趋势提前采取相关行动,减少投资、放贷上的损失,进而帮助金融机构、征信机构做决策,提高效率,促进我国经济稳定发展。
刘艳说:“可以将大数据助力信用体系建设概括为三个关键词,一是信用数据,二是信用评估自动化,三是信用审批差异化。”信和财富就是看重大数据的价值,选择与汇诚信用合作。
乐富支付有限公司CEO王震表示,现阶段互联网金融监管路径逐渐清晰,监管细则逐步实施,我国的金融环境正往健康、有序、成熟的方向发展。在金融基础设施建设上,征信大数据、大数据风控平台已开始在提高信贷效率、防范信贷风险和提高社会信用意识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未来各项信用信息的整合将成为可能,信用信息种类多、发布广、整合难、处理繁的局面将会得到有效化解,信用查询、公示和基于信用的服务体系将实现联动,覆盖全社会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将全面提速。
完善黑名单和红名单
王震认为,金融信用体系建设,不仅需要政策的支持、基础设施的建设,还需要各金融机构、企业的参与,包括银行、证券、保险、信托、基金、第三方支付、众筹、网络借贷平台等在内的所有与之类似的渠道和方式,都应建立科学、严谨且高效的风控体系,在业内建立用户身份识别、黑名单筛查、风险数据的共享机制,确保投资者的利益和资金的安全,共同促进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李聚合指出,今后的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主要是在三个方面:一是扩大黑名单的推送范围;二是发起响应反馈的机制,使激励和惩戒真正落地;三是完善黑名单和红名单,使联合激励和惩戒更加规范。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主任王煜则认为,中国的信用体系建设在整个征信市场方面,呈现出双线推动的格局。一方面是发改委、人民银行和各级政府建立的公共征信平台,另一方面是民间建立的社会征信机构。促进征信行业的发展要保证征信机构的独立性、信息采集的时效性、信息主体的安全性,还要推进政府信息共享,打破信息孤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