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中国企业报

第22版:中国国资报道 上一版3  4下一版
第22版            中国国资报道
 

2016年5月31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放大 缩小 默认        

央企管理层级最多达九级 “瘦身”需建长效机制

来源:中国企业报  

(上接G01版)

压缩央企层级为何屡遭反复命运

早在2004年,国务院国资委曾发布《关于推动中央企业清理整合所属企业减少企业管理层次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要求央企重视管理层级过多导致的系列问题,并提出争取到2005年底之前,通过清理整合所属企业、减少企业管理层次等方法,将央企的法人管理层次基本控制在3层以内。

2009年,国务院国资委又再次下发《关于调查中央企业清理整合所属企业减少企业管理层次有关情况的通知》,要求央企书面报告其管理层级情况,以便国资委摸底调查。在此之后,无论是国企改革文件还是相关负责人表态,均多次强调要加大压缩力度。

郭凡礼表示,压缩央企的管理层级在具体操作中最难处理的是利益问题,如何权衡协调企业与部门之间的利益关系关乎改革是否能顺利进展。此外,由于许多国企改革者和被改革者之间身份存在重叠,这给监管带来了难度。

“其实我们对一些中央企业做过去层级的相关调研,此前的多个关于去层级的指导意见在下发之初,央企的执行效果还是不错的。但是过了几年,上面没人抓了,口子就放开了,央企的执行效果就打了折扣了。”缪荣指出,“时隔多年,中央再次盯上央企管理层级问题,希望此次的指导意见不要再遭受反复的命运。”

缪荣认为,央企去层级靠下发文件抓一段时间会有显著成果的。“按照以往的经验,只要监管部门愿意抓,就能抓好。但是现在的问题是,如何超越文件,建立一种更长效的机制,防止反复。如果制度化、规范化的法规始终不能固化,就不可能形成下一轮更高级的循环。监管部门应该考虑如何防止这种反复,如果只是低水平的重复没有什么意义。”

央企缩减层级不能“一刀切”

中国人民大学发展与战略研究院副院长聂辉华认为,央企在一定程度上属于准官僚机构,具有行政特征,逐级审批自然流程会很慢。大型民企层级也不少,流程却快很多。

聂辉华分析,这主要取决于激励机制不同,国企决策者考虑更多的往往是风险最小化,不同于民企的利润最大化,所以一般会追求集体决策,流程很长也复杂,这也是现实问题。所以,“即使压缩了层级,国企也未必能有决策效率的实质改变,但可能会好一些。”

资深国资专家李锦对记者表示,从理论上来说,组织效率的提升需要指挥链条最短,因而压缩大型组织的管理层级,实现扁平化,对于组织效率提升十分重要。但是,如果将这样一个管理趋向用一个通用的指标“3—4级”来约束所有的中央企业,那就可能是“一刀切”了。

现实中的企业,投资中心可能不是一级,还可能出现两级,第一级是产业群的投资中心,第二级是专项产业的投资中心。实际有很多复杂的情况,一概用3—4级来要求是有问题的,也可能做不彻底。当然,总理讲到多数央企管理层级压缩到3—4级以内,并不是“一刀切”,还是有余地的。而且是用3年时间。

在郭凡礼看来,目前压缩央企层级有四个较好的方式。“首先,要清退一批僵尸企业,淘汰、压缩过剩产能;其次,大型集团要强化主业,砍掉一批副业,将资源进行整合;第三,要鼓励央企与非国有制企业战略合作,资源整合;最后,对于央企员工创业要给予优惠与扶持。”

关于我们 | 报纸征订 | 投稿方式 | 版权声明 | 广告服务| 集团简介| 加入我们

版权声明:《中国企业报》刊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企业报社。未经报社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将《中国企业报》刊发的内容用于商业用途。如进行转载、摘编,必须在报社书面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作品来源"中国企业报"以及相关作者信息。
本站地址:北京海淀区紫竹院南路17号 邮编:100048 电话:010-68701050 传真:010-68701050
京ICP备11013643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082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