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判药价 药企或可“以量补价”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本报记者 石岩
药品定价对药企是个新课题 |
近日,国家卫计委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布首批国家药品价格谈判结果,其中慢性乙肝一线治疗药物降价幅度超过了一半。
长期以来,以专利药、进口药等技术优势为基础从而占据市场的企业很多。而随着谈判机制的建立,这些企业的营利优势将不复存在。朝夕之间,药价如此大幅下降将如何实现?企业如何消化因价格下降而增加的难营利问题?
有的药价降幅过半
首批国家药品价格谈判结果向社会公布,其中包括慢性乙肝一线治疗药物替诺福韦酯、非小细胞肺癌靶向治疗药物埃克替尼和吉非替尼。据《中国企业报》记者了解,替诺福韦酯、埃克替尼和吉非替尼3种谈判药品降价幅度分别为67%、54%、55%,与周边国家(地区)趋同。
在推进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过程中,采取统一谈判的方式,把价格偏高的专利药品和独家生产药品价格降至合理区间,是国际通行的做法。
鉴于此,2015年10月,经国务院批准,卫生计生委等16个部委(局)建立了药品价格谈判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组织专家全面梳理国内专利药品、独家生产药品状况,结合我国重大公共卫生和疾病防治的用药需求,遴选确定首批谈判药品,制定谈判流程和策略,同年10月开展首批国家药品价格谈判试点工作。
2015年11月下旬,正式启动首批国家药品价格谈判。谈判小组先后与乙肝、非小细胞肺癌专利药品相关企业进行了多轮谈判。内容涉及药品价格、直接挂网采购、完善医保支付范围管理办法、做好国家药品谈判试点与医保支付政策衔接等多个方面。
据此前公布的消息,国家药价谈判试点涉及3种疾病的5个药品,除上述药品种类外,还有治疗多发性骨髓瘤的来那度胺及治疗非小细胞肺癌的厄洛替尼。
卫计委相关负责人在接受公开采访时表示,多发性骨髓瘤治疗用药来那度胺的国家价格谈判仍在进行中,谈判涉及的相关企业态度都非常积极。
药价谈判机制的建立,对患者甚至整个社会来讲都起到积极的作用。
“一药一策”惠及患者
居高不下的药品费用是很多人的医疗负担,尤其是抗癌药等一些特殊药品,甚至出现了海外代购现象。
而此次谈判试点主要选择的是国内专利药品和独家生产药品。
被首批选择作为试点谈判的替诺福韦酯、埃克替尼、吉非替尼3种药品,是经过专家论证后的决定。它们是乙肝、肺癌领域适用范围广、临床效果很好的药品,但因为在国内的专利授权原因,价格高昂。
据了解,世界卫生组织和我国最新指南,推荐的一线治疗慢性乙肝的口服药物中,有替诺福韦酯和恩替卡韦两种。恩替卡韦属于已过专利期的原研药,目前月均药品费用约820元。而替诺福韦酯则属于专利药,谈判之前的月均药品费用约1500元,谈判后降至约490元。
占所有肺癌80%的非小细胞肺癌,其靶向药物为埃克替尼、吉非替尼。两者都属于专利药,埃克替尼谈判之前的月均药品费用约12000元,谈判后降至约5500元。吉非替尼谈判之前的月均药品费用约15000元,谈判后降至约7000元。这3种专利药品的谈判价格降价幅度分别达到67%、54%、55%。有专家表示,这利于促进同类药品价格降到合理区间。
如此大幅度的降价,谈判小组“一药一策”, 并细化了每一种药品的谈判流程和策略,与相关企业进行了多轮谈判。为确保谈判过程规范公正,还对谈判全程进行了录音录像。
“企业对国家药品价格谈判机制促医改、惠民生,减轻群众用药负担的重要意义表示理解和支持,谈判气氛良好,最终形成共享多赢的谈判结果。”国家卫生计生委药政司司长郑宏向媒体表示。
药企或可“以量补价”
首批药品价格谈判之后也有一些担忧:谈判价格会不会影响药企的研发动力?企业如何消化因价格下降而增加的难营利问题?
有专家表示,此种担心可有,但不必过于忧虑。这主要是因为医药的属性使然,从理论到研发、从研发到临床再到市面上大幅度推广,都经过多年的“磨炼”,专利产品更是如此。一位医药界资深人士也称,“一个专利药物的研发成本非常高,但每个产品也都有生命周期,随着时间的推移,竞争药物也越来越多。如果进入医保报销范畴,即使自降身价,也仍然能通过销量的增长,带来最终利润的回报。药企‘以量补价’,对商业本身以及减轻患者负担来说,都是一件值得期待的事。”
专利药的价格得益于药品专利20年的保护期限,在此期间其他企业不得仿制上市,因此价格较高;但专利到期后,该药也将面临激烈的市场竞争。因此,以价格换市场,是药品生产企业参与国家价格谈判的直接动力。
除此之外,在国家谈判之前,全国有十几个省(区、市)已将相关谈判药品先后纳入城镇职工医保、新农合等医疗保险合规费用范围,谈判药品合理降价,将使更多患者能够买得起,同时也节约了医保费用。对于已将谈判药品纳入当地医疗保险合规费用范围的地区,要进一步巩固完善医保制度和支付方式;对于尚未确定相关医疗保险合规费用范围的地区,要及时做好与相关医保政策的衔接,对谈判药品抓紧重点评审,尽快确定不同保障形式医疗保险合规费用的范围。
公开报道显示,3家企业均表示将积极配合政府的谈判及后续工作。
“支持政府举措是我们践行立足中国、携手中国、服务中国承诺的重要方面……我们为参与将创新药品纳入国家医保支付范围而感到自豪。”一家企业员工曾写道。
业内专家也呼吁,通过国家谈判降低药价确实能使百姓得到实惠,但真正从根本上解决用药难、用药贵的问题,还需要加强药品审批、医保等各方面政策的衔接。希望各地因地制宜加快衔接,使涉及谈判的企业尽快列入医保“国家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