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亿去产能奖补方案遭质疑: 专家称治标不治本
业内人士指出,化解产能过剩问题最根本、最有效的途径仍是依靠市场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本报记者 洪鸿
王利博制图 |
5月18日,财政部印发了《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管理办法》,安排1000亿元专项奖补资金支持化解过剩产能。至此,有关钢铁、煤炭去产能8个专项配套政策文件全部印发,为正式拉开去产能攻坚大战做足了准备。而这1000亿元专项资金在让相关企业无限憧憬的同时,也有业内人士对奖补方案产生了质疑。有专家认为,让企业过度依赖政府,有违市场法则,化解过剩产能最有效的途径仍是依靠市场。
千亿“蛋糕”
远远不够分?
有业内人士向记者透露,中央去产能8个专项配套文件下发后,为了争取获得更多的奖补,各地去产能热情高涨,各地方政府也立下去产能目标责任书。此前设定的钢铁、煤炭行业目标之和已经超过了中央拟定的目标,但这笔奖补资金到底如何公平、公正、有效地分配,自然成为焦点问题。
据记者了解,专项奖补资金主要用于国有企业职工分流安置工作,也可统筹用于符合条件的非国有企业职工分流安置,具体使用范围由各省(区、市)结合实际确定。
此前,有财政部官员表示:“1000亿元专项奖补资金管理办法将采用基础奖补再加阶梯式奖补的办法。奖补原则是以人为主。”“显然,这1000亿是远远不够的。”中国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白景明在接受《中国企业报》记者采访时说。他认为,以分流员工来平均分配并非易事,这其中存在不同的用工形式、不同的工龄等问题。白景明认为,不同的钢煤企业生产效率差别较大,生产效率高的企业和生产效率低下的企业,淘汰同样数目的产能,涉及的职工也不一样。
白景明告诉记者,买断的资金显然是不够的,更重要的安置手段可能是转岗。转岗一方面是随着原来企业的转型升级,在内部其他岗位上消化;另一方面是指有序地转向新经济等领域。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宏观经济研究部副部长陈昌盛在接受《中国企业报》记者采访时则指出:专项奖补资金并非一次性拨付,而是分为基础奖补资金和梯级奖补资金两部分。其中,基础奖补资金占资金总规模的80%,分配因素包括化解产能任务量、安置职工人数、困难程度,权重分别占50%、30%和20%。梯级奖补资金占资金总规模的20%,和各省份、中央企业化解过剩产能任务完成情况挂钩,对超额完成目标任务量的省份、中央企业,按基础奖补资金的一定系数实行梯级奖补。
奖补政策
哪类企业受益?
“在这一轮去产能中,作为一名普通矿企的员工来说,我们最关心的还是专项奖补资金最终能使哪些企业受益最多?”四川省达州市达川区三里坪小河嘴煤矿的员工杨涛在接受《中国企业报》记者采访时,说出了自己的心声。
河北省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所副所长高智在接受《中国企业报》记者采访时称,“钢铁去产能跟企业的国有或民营这种所有制属性没关系”。也就是说,去产能标准一视同仁,谁符合去产能的标准,就去谁的产能。
广东省东莞市东锅热能设备有限公司总工程师黄建华在接受《中国企业报》记者采访时则指出:“从这次奖补政策文件中可以看出,资金分配主要偏向国企。而国家定的去产能目标为用5年时间减少粗钢产能1亿—1.5亿吨,这其中民营企业至少要承担5000万吨以上的去产能任务,足见民企去产能压力不比国企小。” 他呼吁地方政府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尽可能地多关注一些下岗职工比较多的民营企业。
兰格钢铁信息研究中心主任王国清对《中国企业报》记者表示,专项奖补资金标准按预算总规模与化解过剩产能总目标计算确定,钢铁、煤炭行业专项奖补资金按两行业需安置职工人数等比例确定。如果按人员比例测算,预计用在煤炭行业的中央补贴额约为722亿元,而钢铁行业大约在260—300亿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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